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

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如果没有为债权债务设立担保,很多有资金货币的人不可能放心大胆的将资金货币贷给他人,可是法律规定的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呢?债的担保又有怎样的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

1、保证:是指第三人(保证人)与债权人(被保证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2、抵押: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用自己特定的财产向对方当事人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证方式。
3、定金:是指为确保合同履行,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货币的保证方式。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留置: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扣留期限届满,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留置人有权依法变卖扣留的财产,并从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二、债的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的担保的效力是指担保依法成立所具有的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为:当担保一经成立,即在担保人和主债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担保当事人的权利
担保当事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请求权、抗辩权、追偿权、免责权、占有权、支配权、优先受偿权、转质权、使用收益权等。
2、担保当事人的义务
(1)债权人的义务。就债权人来说,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一是及时督促主债务人履行义务;二是要妥善保管或返还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的义务。(2)担保人的义务。就担保人来说,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代为清偿债务的义务;及时转移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给债权人的义务。债的担保有以上的法律效力,在此法律效力之下,双方的权利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而债的担保的五种方式,则是给了约定双方以更多的选择余地,可以更好更合理的促成合约的达成!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这些都应该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综上可知,法律规定的债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了四种,分别是保证、抵押、定金以及留置,详细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权有相应的担保的话,那么对债权人来讲是比较有利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借条当天没给钱是否合法有效?
      借条当天没给钱是否合法有效?借条如果当天没有给钱,那么借条不是合法有效,借条存在必须基于合法有效的借款关系。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就需要把钱或借条拿回来,借条是需要证据的“三性”方可生效。所谓证据的“三性”.即(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


·并购贷款协议范本怎么写?需要哪些资料?
      并购贷款协议范本怎么写?需要哪些资料? 一、并购贷款协议范本: 於签订收购协议之同时,_________与_________订立贷款协议,据此,_________同意向_________提供_________元贷款,按年利率3厘计息。完成时,贷款将转换为_________结欠_...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没有借条的借款诉讼时效,当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这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


·内蒙古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放贷怎么处罚?
       一、内蒙古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放贷怎么处罚? 内蒙古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规定违法放贷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二)》第42条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 1、违法发放贷款在100万以...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一、夫妻结婚后,如果一方不知另一方有债务,是否应承担? 是否应承担取决于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


·股东被羁押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股东被羁押如何承担公司债务?股东被羁押一般是以股权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因为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这与股东是否被羁押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承认约定的效力。约定成立的形式要件则是登记或者公证。登记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公证机构是公证处。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对策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对策近年来,我国经济正在实现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其中,国有制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国有企业的发展更加的突飞猛进,但是,其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弊端,比如,企业中职工挪用公款、受贿等职务犯罪。那么,针对国有企业改...


·离婚后孩子归谁?婚后存款怎么分
      离婚后孩子归谁?婚后存款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一、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一、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财产赌博导致的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由赌博的一方个人进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 《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