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检察院就刑事案件发起公诉后,就到了法院审理环节。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即便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委托他人进行辩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抗辩。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做出了规定,不是谁都可以担当辩护人的。那么,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刑诉法有关知识告诉您。




一、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被委托为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应当核实其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哪些人不能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三、刑事诉讼辩护人的人数有什么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所以,一名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他们的共同辩护人。同样基于利害关系的考虑,一名辩护人也不得为两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综上所述,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及犯罪嫌疑人的亲朋好友。如果是亲友担当辩护人的,法院要核实其真实身份。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律师费的,法院还会委派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帮助。

·谁都知道在自己的人生档案当中,留有一个刑事犯罪的底案,对自己
      谁都知道在自己的人生档案当中,留有一个刑事犯罪的底案,对自己的声誉和其他各方面总归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虽然醉驾的这种刑事犯罪是区别于其他刑事犯罪的,但是醉驾入刑以后,确实只要被查处司机就必须为自己的这种行为买单。正是因为如此,有些人才产生这样一种想法,在我国醉驾交警抽血能作弊吗...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 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我国法律援助是刑诉法哪条?
      在我国法律援助是刑诉法哪条? 在如今的时代,我国积极致力于建设法治型国家,因此我国法律的制定一定程度的也体现出了人文关怀,法律援助的存在恰恰就说明了这一点。那么,法律援助是刑诉法哪条呢,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法以及法律援助条例中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认罪是缓刑的必备条件吗?
      您都知道缓刑,一个人犯了罪之后先是判刑,服刑时间过后一般都会有缓刑来给罪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说缓刑对罪犯来说意义和作用都是非常的大的。您都知道认罪一般都是会有从轻处罚的,那么缓刑的必备条件是什么?认罪是必备的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


·什么是纯正的单位犯罪?
      在单位犯罪里面,其实也是有不同的分类,这自然是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划分的。其中有一种类型就是将单位犯罪区分为了纯正的单位犯罪何不纯在的单位犯罪。说的简单点,也就是该罪名是否可以同时由单位和自然人构成。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什么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单位犯...


·故意伤害罪司法鉴定标准怎么样?
      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很多出乎意料的事情,总是会有一些奇怪的人有着奇怪的想法。对于故意伤害这样的行为,就足以说明,这个人在心理上是不健康的,故意伤害罪,应该时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非法的伤害受害人的身体并且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的行为。那么故意伤害罪司法鉴定标准怎么样?...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在发生违法犯罪事件之后,受害人一般会选择报案。但并不是受害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就会马上立案 ,公安机关立案 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作为受害人,当然十分希望公安机关早日立案。那么,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刑事诉讼法立案时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
      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 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因为一些矛盾纠纷最后导致了行政处罚,但是有的时候会有人因为畏惧行政拘留而逃走。那么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对于不同的情况公安机关会进行不同的处罚,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和解释。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


·认定逃税罪的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逃税罪
      考虑到打击逃税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同时有利于促使纳税义务人依法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成了逃税罪。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逃税罪?也就是说,逃税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逃税罪 1、客体要...


·新刑法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刑法》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认定1、想象竞合犯《刑法》第7条规...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为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以及兽药及其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和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及兽药、化肥、种子,使的生产遭受到较...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