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提到抚养费,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吧。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作为其亲生父母其实是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此时这个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夫妻离婚或者分手而导致消灭。因此即使在离婚之后也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的,那通常在离婚之后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3、抚育费给付方法。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其实也可以转化为夫妻离婚对抚养费的计算问题,毕竟此时要考虑的因素不同,而在不同的离婚家庭中最终计算出来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当然,日后若需要对抚养费进行变更也是允许的,不过要有足够充分的理由才行。


·刑事讯问需要通知家属吗
      如果是口头刑事讯问并不需要通知家属,对于司法机关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但并不一定需要通知家属,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


·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效力如何?
      在司法实践之中,诉讼离婚的案例虽然不在少数,但是协议离婚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见的,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对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可能会认为协议离婚进行的财产分诶问题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究竟,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效力如何?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


·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却是存在很多的优点,同时也比较方便、快捷,这也难怪很多打算离婚的夫妻会优先选择这种方式办离婚了。但实践中,也有一些夫妻是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主要是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那究竟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形...


·一岁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岁孩子抚养权问题 孩子未满二周岁,根据相关规定: 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因为未满二周岁的子女,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心理上的依赖,是父亲所不能替代的。加之母亲更耐心、细致,无疑较父亲更能胜任抚养婴幼儿的职责。 当然,二周岁以下子...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能否取得低保关键是家庭成员收入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


·强奸罪有了女方的谅解书可以不坐牢吗?
      强奸罪有了女方的谅解书可以不坐牢吗?不能的必须要是坐牢的,但是有了受害人的谅解书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诉讼审计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


·关于夫妻离婚隐瞒财产怎么办?
      关于夫妻离婚隐瞒财产怎么办?如在离婚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可要求对其财产进行分割,但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也许在离婚后才会发现一方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另一方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


·厂家授权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都听说过授权书,其实很多时候都会用到授权书,授权书的形式多种多样,每种授权书都有不同的格式,不同的性质,国家对于授权书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各个授权书都有不同的范本,那么厂家授权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下面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授权书 授权书,是由当事人预备...


·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夫妻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呢?这不仅涉及到抚养费的数额确定问题,还有支付方式、期限等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夫妻在离婚之后...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离婚协议男方拒绝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离婚时适用经济补偿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如果双方对此期问的财产未作约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