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童工工伤怎么赔偿,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工资成本,铤而走险使用童工。那么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童工出现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其他非法用工行为,依法亦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66
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第1款);“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2款)。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
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1、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 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由用人单位承担;2、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其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倍的一次性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的责任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拐骗童工的;(二)虐待童工的;(三)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四)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的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致残的,要承担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触犯刑法。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的相关知识,童工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护理费、生活费等等费用并且根据工伤等级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在现实生活中,童工受伤以后主张赔偿是很艰难的,因此我们建议您最好委托律师帮助您进行。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将员工辞退吗?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将员工辞退吗?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内员工。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证据能...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回原单位上班吗? 可以的,如果原企业同意,而自己又愿意回原企业工作,可以回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


·如何证明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向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这些都是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具体是怎样的,请阅读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如何证明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一、标题 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 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和文种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可省略招标单位名称或招标项口或者二者均略去,只留下文种名称,如(××...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管辖法院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管辖法院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


·老工伤的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
      老工伤的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吗?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


·工程设计合同的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设计合同的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前,首先要进行地质地理勘察,在了解施工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工程目标进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是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成本、环境等各个方面统筹考虑,制定工程实施计划、步骤和方案,确保工程按照要求顺利完工的重要程序,由于工程设计专业性强、重要...


·眼睛工伤鉴定内容需要哪些材料?
      眼睛工伤鉴定内容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


·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