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突飞猛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质量问题把不好,后果十分严重。而对于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什么,依然有很多人存在着许多疑问。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带您一起来了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1)检查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2)注意查对所含分项工程,看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没有归纳进来,或是没有进行验收。(3)注意检查分项工程的数据是否完整,每个验收数据的内容是否有缺漏项,以及分项验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及符合规定。
(二)质量控制数据应完整
本项验收内容,就是对验收资料的统计、归纳和核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数据:(1)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数据,查对其是否完整。(2)检验批验收时,应具备的数据应准确完整才能验收。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主要是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查对其是否配套完整,包括有关施工工艺(企业标准)、原材料、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及按规定进行的试验数据的完整程度。但在实际工程中,有时数据的类别、数量会有欠缺,不够完整,要靠验收人员来掌握其程度,具体操作可参照单位工程的做法。
(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本项验收内容包括安全及功能两个方面的检测数据。检测项目在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检查各规范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是否都进行了验收,不能进行检测的项目应该说明原因。(2)检查各项检测记录(报告)的内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检测项目的内容、所遵循的检测方法标准、检测结果的数据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3)核查数据的检测程序,有关取样人、检测人、审核人、试验负责人,以及公章签字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观感质量评价是工程的一项重要评价工作,是全面评价一个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质量的必要手段与过程,它可以促进施工过程的管理、成品保护,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观感质量评价的结论为“好”、“一般”和“差”三种,评价标准由检查评价人员宏观掌握:如果没有较明显达不到要求的,就可以评为一般;如果某些部位质量较好,细部处理到位,就可以评为好;如果有的部位达不到要求,或有明显的缺陷,但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则评为差。评为差的项目能进行返修的应进行返修,不能返修的只要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可通过验收。有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项目,不能评价,应修理后再评价。在进行检查时,要注意一定要在现场,将工程的各个部分全部看到,能操作的应操作,观察其方便性、灵活性或有效性等;能打开观看的应打开观看,不能只看“外观”,应全面了解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实物品质。观感质量验收评价时,首先施工单位应自行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来验收,参加评价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不少于三个专业监理工程师来检查,在听取其他参加人员的意见后,共同作出评价,但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应为主导意见。在作评价时,可分项目逐点评价,也可按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对分部(子分部)工程作出评价验收结论。综上,我们可以看出,要达到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不仅要使子部分的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还要使质量控制系统完整,除此之外还应当确保抽样结果和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如果还有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什么是同工同酬,临时工与正式工是同工同酬吗?
      如今我国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也可以说成是提供了越多的劳动力的,那么相对的获得的报酬就要多一些。同时,相关法律中还强调同工同酬。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同工同酬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出现的原因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出现的原因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能交付使用,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后验收合格才能交付给建设单位。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在现代生活中,一些无良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往往采取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雇佣。这对于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那么,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


·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用人单位可随意对其进行调岗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


·《劳动法》哪一条说明加班工资基数?
      《劳动法》哪一条说明加班工资基数?劳动法中并没有说明加班工资基数的规定,但是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劳动关系证明,对双方都是具有法律保护和限制的作用,对于劳动者而言,更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劳动权益的有力法律材料,不但是在履职期间,在离职时也是一样的,因为用人单位要出具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来保障劳动者的法定权益。 用人单位在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一、工伤鉴定腰椎骨盆能鉴定几级保守治疗?
      一、工伤鉴定腰椎骨盆能鉴定几级保守治疗?一般煤矿胯骨骨折可能十级,但还是以鉴定为准,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


·2023拖欠工程款如何办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一般会有多名股东,按照规定,股东并没有劳动的义务。但是,在一些公司内部,股东实际上也付出了劳动,只是并没有和公司签署劳动共同。这时,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就涉及到股东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那么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股东劳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