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能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吗?

实际中,公司不服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先请求撤销:



  1、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3、劳动仲裁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根据的是伪造的证据;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公司开除员工补偿多少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劳动合同法停工待料有工资的吗?
      劳动合同法停工待料有工资的吗员工停工待料,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的,是按照基本工资发放,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工地停工待料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付出劳动得到工资,在一个工资周期内(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超过一个月停工,支付的工资标准应不低...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社保
      社保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尤其是在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更是如此。那么,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应该由单位还是个人进行缴纳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解除合同当月社保如何缴纳 单位有义务给你缴纳社保,如果...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


·完成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做完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实认定职工为十级伤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等级不同赔偿的规定也不同。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等于7个月平均工资总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笔补助金分别是不同的...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


·劳动派遣 工伤认定怎么认定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会有劳动派遣的工作性质,那么在劳动派遣的过程中受伤了,劳动派遣 工伤认定这么认定的呢?其实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是有劳动者所在单位来申请的。具体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劳动派遣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 一、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由谁申请工伤认定? ...


·职工做工伤认定一定要出院吗?
      对于很多一线劳动的职工而言,在工作岗位上受伤也是比较普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该在职工受伤后一个月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而很多时候,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需要入院治疗,这里不少人就有疑惑,职工做工伤认定一定要出院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


·工伤跟健断裂不算伤残等级吗?
      工伤跟健断裂不算伤残等级吗? 一、工伤跟健断裂不算伤残等级吗? 职工工伤致跟腱断裂,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伤情,对照标准鉴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十级 ...


·劳动合同关与职业卫生有没有关系?
      劳动合同关与职业卫生有没有关系? 1、用人单位是否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用人单位是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用...


·确立劳动关系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众所皆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发生雇佣关系后就已经确认了劳动关系,但是这种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如无书面的凭证很容易在发生劳动纠纷后用人单位拒绝承认有劳动关系存在。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隐患,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了确认劳动关系的通知,那么确立劳动关系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由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