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2023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保值、升值空间,而且房屋地理位置佳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此外,房产抵押不影响个人平实正常使用,只要按时还款,房子出租、个人居住等是不受影响的。房屋抵押了,可以正常居住,但是如果转移和变更产权人时,则会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是不能随便处分产权的。二、房子抵押注意事项有哪些1、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是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分户权属证书的,是不能办理抵押的;2、房屋抵押是抵押人对房屋权利处分的行为,抵押人应当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未经过他人同意,是不能用他人的房产进行抵押的;3、房屋属于共同所有或者按份共有的,办理房屋抵押应当经过共同共有人或者按份共有人的同意;4、书面抵押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的房屋具体 位置、抵押的额度、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权实现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5、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签订抵押合同之后,必须要到当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否则,房屋抵押将不发生法律效力。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房子成为人们很重要的一笔资产,对于急需用钱的人来说房子抵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不少人因为不懂得如何按正规程序办理房子抵押而导致不少麻烦。办理房子抵押大家还是应该到正规机构按正规程序办理手续,切勿因为贪恋钱财而丢失房屋产权。同时大家也应注意房子抵押的注意事项,如自身的房屋抵押信用记录它是反映客户的还款意愿的历史证据,如果信用不好将导致银行拒绝抵押贷款。


·继承人怎样会丧失房屋继承权
      继承人怎样会丧失房屋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但如果不是出于夺取遗产的动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不能剥夺其继承权。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
      据很多有过购房经历的人所说,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都是存在陷阱的,稍不注意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购房要十二万分的小心注意才行。如果与开发商产生了纠纷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维权。那实践中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维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
      一房二卖其实是房地产市场中最常见的问题,作为卖方自然想要自己的房屋可以卖出一个高的价格,而在出售房屋给某个购房者之后,另外的购房者出价更高,自然也就会再将房屋出售给这一方。这样的情况下,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未必。成立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是什么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同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适用的是全部的合同。而实践中,针对一些具体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您知道导致其无效的情形又是那些吗?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供你学习参考。 无效租赁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欠缺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因而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有...


·最新的北京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这让不少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政府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多次出台政策,调整首付和利率。对于普通市民而言,首付越低对自己越有利,可以减轻不少经济压力。那么最新的北京买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北京有关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北京买房首付比例是多久? 居民家庭...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选购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安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内容?
      安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内容? 一、安庆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算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房...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出一个结果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那么,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离婚房子还在按...


·北京农村房屋买卖的内容是什么?
      北京农村房屋不支持市场买卖,只支持同村同户籍之间交易。在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买房,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以外来户口没有资格购买北京农村房屋。具体内容,由的我们为您介绍北京农村房屋买卖。 首先要确保购买者是本村户口,而且没...


·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
      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农村住房买卖可以做公证。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