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一)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如果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二)已经履行无效合同怎么办
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三)怎样判断合同无效
当前对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应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兜底条款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不仅在法学理论上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应推定有效。
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因此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的解答。如果居间公司不存在,那么所谓的合同也就无效,在履行无效合同期间所损失的财产等均可恢复到未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所以在找人帮忙时应睁大眼睛看清楚对方公司是否不存在,别让人有机可乘。如果对居间方公司不存在,合同有效还有疑虑的,

·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公司法的资本三原则是什么?第一,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资本确定原则的规定已不再严格。此原则体现在我国《公司法》第26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增加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增加吗 现在不少年轻人自主创业,开创了自己的公司,想要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但对于某些公司成立的法律问题并不了解,例如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增加吗之类的,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增加吗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一般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善意倒签;二是恶意倒签,即个案中卖方为了单方面的利益私下与船公司勾结起来倒签,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倒签提单(以下...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有哪些情况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有哪些情况 一、私募基金公司倒闭的情况 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公司性质的组织,当私募基金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倒闭的风险的。 二、基金投资有哪些风险? 1、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来看,购买基金比购买股票的风险更高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并不承担任何...


·东莞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东莞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东莞是我国制造业基地,中小企业遍布全市,对于它们来说,生产经营中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一旦面临资金短缺,企业要采取合适方式对外融资。企业在制定融资方案的时候,要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综合考虑。那么,东莞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东莞企业融...


·企业偷税漏税向哪个部门举报
      企业偷税漏税向哪个部门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公司变更登记谁申请? 一、公司变更登记由谁申请的依据 1、《公司法》 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公司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
      签合同如何使用分公司盖章?分公司签订合同应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而在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只要签字或者盖章任一都可以,约定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公章作为行政章和合同专用章都是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


·公司法的投资形式是什么?
      公司法的投资形式形式是什么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
      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现在上市公司能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


·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吗?
      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吗?总公司合同能由分公司履约的,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主体,就看合同如何约定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