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指的是,土地承包方和发包方关于土地权利义务签订的协议。

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土地的面积、质量、名称以及坐落等。

二、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以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为前提,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

2、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3、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承包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

4、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5、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并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得所有的承包土地被严重破坏,导致承包合同全都无法履行;

7、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8、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

三、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果合同还未到期,要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是需要去法院进行申请的,但是法院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则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做出判决。

如果发现合同内容存在明显失公的情况,那么就可以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承包方利用自身经济上的优势,使得发包方以极低的承包金额签订协议,而发包方因经验不足同意签署的,也可以申请调整承包金数额。

·广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您不能忽略了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也是会产...


·行政拘留是关在什么地方?
      行政拘留是关在什么地方?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拘留所,而不是关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


·欠钱不还不在一个地区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在一个地区怎么办?欠钱不还不在一个地区的可以先想办法和债务人沟通,协商不成的需要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余江通用机场征地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余江通用机场征地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
      环境的保护对于我们每个地球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有利于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同样的,如果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我们地球人都要遭殃。因此,环境的保护是全球的共同责任。所以,我国对于新环境污染行为也是给予的处罚比较严厉。那么,环境污染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环境污染处罚...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
      受到西方国家的形象,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妇女的权益加以确定,妇女权益保护法是颁发得较早的一部法规,至此,我国男尊女卑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具体来说妇女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地我国根据土地的类型、年产量、以及当地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会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那么什么是征地?征地需要怎样的条件?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讨论有关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一、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安化县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算补偿?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算补偿? 一、平房拆迁拥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偿: 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


·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怎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的方面的事情现在越来越多,因为我们国家现在为了发展自己就必须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这是我们都理解的,但是征地的话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土地,利益肯定会有损失,所以我们国家有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的呢?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