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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2023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 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 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 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二、如何认定强奸罪的插入行为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 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 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 器与幼女的生殖 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随着国家集权的加强,强奸开始作为一种侵犯公共道德秩序尤其是性自由的犯罪被国家提起公诉,总体上看这种由国家出面追究强奸者刑事责任的做法是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权益的,也有利于打击这种性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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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死刑采用什么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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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能否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中能否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不一定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才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据最高人民法...


·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认罪辩护词大概是怎样的?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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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
      犯罪人员判缓刑考验期不关押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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