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效为多长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效为多长时间

《民法典》 第一编 第九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二、诉讼时间怎么计算

《民法典》第一编 第十章??期间计算

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百零四条??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满18岁可以买房子吗?
      未满18岁可以买房子吗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办理。二、未成年人能否自行进行房产交易?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


·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二、国家赔偿标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


·由于二手房周围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房子又不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
      由于二手房周围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房子又不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现在很多人热衷于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比新房的手续要多一些,并且,二手房之前有人居住过,购房者要对二手房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那么,二手房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钱可不能随便就花出去了。作为房地产方面的门外汉,事先了解清楚应该如何买房,其实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告诉您究竟该如何买房才是比较好的。 一、购房者应如何买房才好 第一步验证:买房前应该多方了解开放商...


·新婚姻法房产名字署名的情形有哪些
      在如今,随着时间的发展,这是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对于物质十分的注重,这直接反映在男女朋友结婚时,对于房子的要求上面。很多人都是在结婚之前便买上了房子,关于房子署名的情况,会带来一些不同的法律后果。那么,2017新婚姻法房产名字署名的情形有哪些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一、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一般也是均等分割的,因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


·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哪些?
      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哪些?起诉房产中介流程有确定管辖法院、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确定管辖法院,起诉欠款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


·一、中介房屋买卖合同需不需要解除?
      一、中介房屋买卖合同需不需要解除?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如果需要解除的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来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二、合同的法定解除(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


·上海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因此上海的房价最高也就不难理解
      上海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因此上海的房价最高也就不难理解了。在上海买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是买房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许多条件的限制。买首套房更要谨慎,许多人会选择贷款买房,首付是买房人很关注的一个问题,上海买房首套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上海买房首套首付比例是多少? 1...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能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