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对外投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内容?

公司对外投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对外投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三)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四)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五)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对外投资是否要股东会决议同意?

对外投资是否要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对外投资既可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新《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三、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公司对外投资的话肯定是要召开股东会的,原则上各位股东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这件事情都有表决权,一般也需要2/3以上股东都同意的,对外投资这件事情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到现如今能够比较做到完善的自我管理,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我国的公司法。除了对公司有反垄断法以外,另外公司在日常的竞争过程当中,也不得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损害公司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竞业禁止的具体...


·南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费用
       在每个公司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时间的迁延公司的法人也会同时产生变更,法律对于公司法人变更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而且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现在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南昌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少费用? 变更法人的费用: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


·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按照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要设立一个董事会,其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公司合并、分立操作方案等。由此可见,董事会的地位很高,其决议要得到有效落实才行。那么,公司法落实董事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1、所有人不一样:民营企业,也就是非国有国营的企业。私营企业指的公司的资产是属于私人所有的企业。2、机制和产权不一样:民营企业是从公司的经营机制上来说的,而私营企业是从公司的产权上来说的。3、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


·如果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
      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而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如何划分在大多数人的概念里,股东和法人的地位概念应该是差不多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了,如果出了问题主要是由谁来负责呢?公司法人与股东的刑事责任具体是由什么标准划分。下面就让我们根据有关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吧。 股东与法人的区别: 首先,...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撤回吗?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撤回吗?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肯定是不能够撤回的;认缴并非不缴纳,认缴了多少即需承担多少的责任,必须全部实缴后才能撤回。但可以办理减资,但减资程序很复杂,时间也长且需登报。公司的减资程序是:(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


·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强制缴纳五险一金,企业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给本人参保就由各保险经办部门进行查处;如果单位未进行社会保险等级就由劳动监察部门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公司机密发错人怎么办?
      公司机密发错人怎么办?公司机密发错人应当尽可能的挽回因为发错人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的损失,并且及时地向公司进行报告,证明自己并不是故意的泄露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个人投资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对于个人投资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对于个人投资公司注册条件是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应诉的一般是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适用《民法典》中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