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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谁2023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谁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有:1、公司;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4)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二者的犯罪主体完全相同,都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上都是直接故意;客观上都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犯罪对象都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但二者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犯罪,在犯罪客体、对象、行为以及主观上还是有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这些区别表现在: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犯罪对象只能是单位所有或处于单位经营、管理、使用中的资金,不包括实物状态的财产;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单位对财物的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犯罪对象不限于本单位的资金,还包括一切具有价值的财富和物质。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行为方式只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后者的行为方式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手段可以是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方法;前者虽然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是并未转移所有权,而后者则表现为以侵吞、盗窃、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这里的占有是永久性的占有;前者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时,法律并未要求数额较大,后者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数额较大;前者挪用资金进行一般活动时,法律要求“超过三个月未还”,后者对侵占的时间并不要求。3.犯罪主观方面不完全相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出自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前者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后者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故意;前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打算用后归还;后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司、企业财物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占有,而不仅仅是暂时使用的问题。要注意,以个人名义用单位资金购置物业作为单位办公用地,并非个人使用,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另外,行为人违反公司的财务制度,挪用公司钱款用于发展本公司销售业务,并非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不符合挪用资金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故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醉酒驾驶拘留多少天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不适用缓刑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刑事法律当中,对于一些犯罪行为是可以进行缓刑的。这是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政府采取的是宽大处理的政策。但是实际上很多情况下是不适用缓刑的。那么很多人想知道不适用缓刑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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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还能判刑吗
      检察院不批捕还能判刑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的,会不会对犯罪嫌疑人判刑,要依据具的情况而定。 检察院不批捕的多长时间判刑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


·诽谤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诽谤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


·刑诉法扣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知道在一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物证对案件的调查和侦破有着重要的作用。这个时候,对于这些物品,司法机关可以依据刑事诉讼的有关要求对这些物品进行查封或者扣押。但是,如果想要扣押这些物品,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那么,刑诉法扣押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跟您一起来了...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释义
      商业秘密众所周知对于企业或者单位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假如出现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会带来重大的损失,还会破坏整个商业市场和商业市场的秩序。那么具体到哪些行为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呢?如果企业或个人出现了以下行为其中一个都已经属于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有哪些行为是具备...


·醉驾拘役案底能消掉吗?
      醉驾拘役案底能消掉吗根据我国的规定,醉驾的刑事处罚记录是不能被清除的。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根据法律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规定为“醉驾”;小于前数,但大于、等于20mg/100ml,为“酒驾”。只要司机...


·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对职务侵占犯罪的量刑标准做出规定后,又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则是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一、广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
      法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2、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有关的法律,就诉讼中发生的各种程序性问题和特定事项以及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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