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者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这三种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四、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五、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六、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七、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上述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房屋买卖合同多少天内可以解除?
      一、房屋买卖合同多少天内可以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购买东莞二套房首付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购买东莞二套房首付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对于在东莞有购房需求的人而言,了解当前的东莞市的购房政策,将会对购房的选择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减少非理性的消费,毕竟买房是大多数人较为重要的且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这个问题将由我们整理的消息,帮助您进行初步的了解。一、东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按揭房退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交易过程比普通产权房要繁琐,但法律方面也是允许就按揭房退房的,只不过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按揭房退房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房退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


·什么是回迁房?
      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 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


·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怎么过户房屋给子女
      现实中,不仅子女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给父母,父母也是可以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当然此时具体的操作都是差不多的,那到父母名下的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怎么过户房屋给子女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


·房子父子过户要收费吗?
      房子父子过户要收费吗? 一、房子父子过户要收费吗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 1、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房子买卖过户主要费用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三种。而房产满五...


·商住房与住宅房的区别?
      商住房与住宅房的区别是什么?商住房与住宅房的区别如下:1、对于这两种房子的二手房子来说,购买二手住宅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购买二手商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两种房产都可以使用商业贷款。两种房产使用商业贷款,贷款利率是不同的。购买二手住宅,可以按照各家银行规定而享受贷款利率优...


·拆迁公司强拆我的房, 行政机关要担责吗?
      一、拆迁公司强拆我的房, 行政机关要担责吗?  房屋虽为拆迁公司所拆,但拆迁公司拆除房屋行为的权力来源于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因此行政机关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


·许多的无锡购房者买了房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还需要备案,只有通
      许多的无锡购房者买了房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还需要备案,只有通过备案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往往备案这一步程序却被众多无锡购房者所遗忘,从而发生了许多开发商侵害购房者的实例。那么,无锡房产备案又该如何查询呢?让我们来为您介绍。 一、无锡房产备案查询 对无锡购房者来说,很...


·不可以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人们在选购房屋时,需要知道哪些房屋可以购买,哪些房屋不能购买。否则,一旦购买到法律规定但不能购买的房屋,将会导致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二手房买卖亦不例外。那么现实中不可以买的二手房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以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一般来说,二手房是可以买卖的,但也有...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一、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救济,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饿解决途径包括以下几点: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