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一、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不得已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二、哪些情况可以辞退怀孕员工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六种情形。?

1、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在保护之列。

2、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如果怀孕女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为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单位是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的。

但是,用人单位以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试用期约定;

(2)试用期期限应当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对等;

(3)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界定,且已将该条件告知职工;

(4)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5)解除劳动合同要在试用期内提出。

3、有严重失职行为

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六种情形都是劳动者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即使《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二条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规定了特殊保护,但保护的范围并不及于该法的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这六种情形之一,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到期的劳动合同应是自动延续至三期结束,待劳动者结束三期,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并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施工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施工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近几年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建筑行业快速发展。可随之而来的是施工纠纷事件的频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规定施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双方会签订施工合同。那么施工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施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您做相关解答。 ...


·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同时还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等等。因为工作受到的伤害单位是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给予补偿的,那么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一、供养抚恤金前提 工伤被抚养费怎...


·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被开除怎么办?
      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被开除怎么办? 一、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被开除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的,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


·工伤认定书报上去了多久批下来
      工伤认定书报上去了多久批下来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提交劳动部门,会在60内告诉你结果。 由于你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你要先搜集证据证明你...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承包是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在一般情况下,建设方就拟建项目举行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且有兴趣的施工单位可以制作标书进行投标,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与建设方协商达成工程承包意向,其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呢?...


·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电子工程的施工需要专业的人员来操作,由于电气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施工质量不过关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工程完工之后,会有一定时间的质保期,在这个期间如果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会由施工单位反修。那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说明。 一、电子工程质...


·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还可能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管理隐患等不良反应。为此,中国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部委的规章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分包和违法分包作出了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在建筑领域有两种主要的分包形式:一是承包单位将其承...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安全第一是建筑企业树立的基本原则,其必须牢牢遵守。如果建筑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够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则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这就比较严重了,会导致人员的伤亡。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做个具体介绍...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