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虽然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我国有严格监控流程,但是也存在着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编造、制造假的地址欺骗工商局,取得工商登记,这些造假公司注册地址的行为是需要承担非常重的法律后果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公司注册地址分类和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


设 立中公司若成立,将有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未成立的,由股东连带承担。具体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 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公司注册地址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写字楼

一般写字楼是可以直接注册的。在注册过程中需要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及《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页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和租赁人和业主或者物业签署的租赁协议原件。这种地址不需要特殊的程序。

2、商业用房

区分房屋用途是否为商业用途的,主要是看房屋产权证中房屋规划用途性质,商业的或着办公用途的直接就可以使用。产权单位为小业主的:房产证完整的一套复印件上每一页都由房屋所有权人签字,《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页房屋所有权人签字。和租赁人和业主签署的租赁协议原件。

3、居民楼


居民楼又称民宅,就是供人们居住的地方。现在政府已经放宽政策,可以用居民楼来申请注册地址。不过需要经过一整套的手续才可以获得居委会的盖章。


4、虚拟地址


(1)由有分租房资质的公司提供的虚拟办公地址

这种地址是有正规的有分租房资质和房产经纪资格的公司提供的。里边的办公条件都非常好。提供的服务也是面面俱到。


包括:地址提供;提供本地电话号码;提供秘书服务,以你公司的名义来接听电话,并转至你电话;免费的前台服务;免费收发传真,信件留言;提供行政和技术支持;提供会议设备等,当然还有一些政府的或者开发区提供的地址;也都是真实的。

(2)凭空捏造的地址

这种地址一般都是代理注册公司在注册的时候给客户提供的,几乎不需要花一分钱的地址。主要是可以用来注册。现在用来分辨的唯一办法就是在合同中有相关附属说 明。一般这种地址是通不过年检和地址变更的。因为在年检的时候工商局会去核查地址,而在你要做地址变更的时候工商局也会核查地址。因为地址本身就是捏造出来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三、选定注册地址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赁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须持有产权证明,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村委会证明、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罝协议等。无论是租赁或自有的房屋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工商部门必须荽求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明。所以若是租赁的办公场所,必须荽房东提供产权证明;


2、注册地址房屋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以在选择注册地址的时候所租赁的房屋尽可能是个人的,这样注册登记时的手续相对简单;


3、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性质可以是住宅、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所以公司地址 若是注册到自己的家里也是可以的,若产权性质为住宅或商住的,待企业名称核准下来后提供当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加盖公章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若物业公 司盖章还需提供物业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政策规定同一个地址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

5、公司成立后注册地址若是变更,尤其是跨区变更时的税务变更手续十分麻烦,所以尽可能确定注册地址的稳定性;?

6、无特殊规定工商局一般不去注册地址进行场地勘察,但是在公司成立后税务局一般都会去场地勘察。


以上就是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需要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总得来说,公司注册要严格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注册流程和程序进行注册,不要弄虚作假,公司注册地址的选择要真实可靠,如果是虚拟地址必须要使用真实的、合法的虚拟地址。以免被工商局查出,将得不偿失,害人害己。

·一般工伤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上海市工伤鉴定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各地广泛存在着高危作业,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上海市也不例外,针对上海市职员受伤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情形,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工伤鉴定的管理办法,根据此管理办法,上海市工伤鉴定级别是怎样的呢? 一、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按工...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要是有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此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才行,另外也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不然即使做出了认定结果,也是不会被采纳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相信很多劳动者并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 Ⅰ级伤残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


·一、工伤认定多久后能评伤残?
      一、工伤认定多久后能评伤残?工伤认定之后,多久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法律只是原则性规定,即伤情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即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


·山东省东营市工伤鉴定级别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是全国适用的,山东省东营市工伤鉴定级别可参照法规中的伤残鉴定标准来判断赔偿金额。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分别为第二和第一步程序,认定后才可鉴定。不服结果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一般为鉴定决定书上标识的日期,也可请律师协助进行上诉。以下是工伤鉴定级别标准: 一、认...


·我们大家都肯定对工作方面的事情非常关心
      我们您都肯定对工作方面的事情非常关心,我们国家对于工作方面规定了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工作之前是必须要签订的,因为劳动合同是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在员工发生了重大的过错或者给公司造成的重大的伤害的时候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原因条件还有...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法律对试用期内的要求并不是太严格,在此阶段,劳动者要是想要辞职的话也是可以的,但为了不损害单位的利益,要求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是否有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都是由专门的检测单位来进行的,因此检测建设
      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都是由专门的检测单位来进行的,因此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的单位,都有着详细的检测办法。这些专业的检测手段,都是在结合实际情况和过往的经验当中整理出来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有效的防止了建设工程质量上的瑕疵。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是什么? 一、建设工...


·因公外出摔伤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因公外出摔伤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工伤认定的标准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