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立遗嘱可以吗?只要能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遗嘱人自己单独所有或部分所有,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也是可以立遗嘱的并且也是有效的。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思和想法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体现的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一旦死亡所立的遗嘱会生效。在立遗嘱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二、哪些情况下立遗嘱是无效的?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谓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做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的遗嘱。所谓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相符合的意思表示。胁迫、欺骗遗嘱人的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人;既可以是因遗嘱人受胁迫、受欺骗所立的遗嘱得到利益的人,也可以是不会从遗嘱人的遗嘱中得到任何利益的人。综上所述,房产证是证实房屋产权最有力的证据,有些房屋属于小产权可能不存在房产证,这种情况立遗嘱也是可以,老人可以通过自书或者其他方式,只要符合遗嘱要件,证实房屋属于自己就行。当然,由于缺失房产证,就不能通过公证方式立遗嘱。


·在现代这个社会,购买房屋几乎是每一个家庭都会考虑的一件事情,
      在现代这个社会,购买房屋几乎是每一个家庭都会考虑的一件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经济能力去购买新的房屋的,更多的家庭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卖方违约情形...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


·二手房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性质。按照民法理论,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是以转移不动产物权为内容的债权合同...


·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都会涉及贷款,而贷款需要他项权利的保证,那么,房屋办理他项权利的流程具体有哪些,这些流程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对于国家的房产市场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对于这些流程的办理首先是自己害怕麻烦从而导致自己无法进行相应的抉择,只要自己选择好了就可以进行相应的手续...


·解除收养关系后共有房屋怎么办?
      共有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属于养父母的财产就仍然是养父母的,同理,属于养子女的财产仍然是养子女的。不过,养子女是有权带走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得到的财产的。总之就是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下面律图带您具体了解相关知识。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


·刚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出去
      刚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出去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才...


·父母死了房子怎么继承房子继承费用需要哪些?
      父母死了房子怎么继承房子继承费用需要哪些? 一、父母死了房子怎么继承房子继承费用需要哪些?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么离婚财产的分割也是一大问题,法律上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


·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的价格之高,即使是二手房,其价格也是很多有购房需求的人无法一次承担的,多数人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是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除...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一、江苏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江苏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一)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九的规定,合同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