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判刑后刑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判刑后刑期从什么时候算起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本人以后,如果被告人本人没有上诉,一审检察院没有抗诉,法院送交执行后家属凭借亲属关系证明和判决书原件就可以到看守所或者监狱探视。判决余刑在一年以内的,有可能会继续在看守所服刑,如果余刑在一年以上的会转到监狱服刑。刑事案件判决书送达后有十天的上诉期,过了上诉期判决才生效。如果判决生效,大约在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二十天左右会将执行文书送到看守所,送了执行家属就可以在看守所探视了。探视需要带上亲属关系证明和判决书的原件。根据《监狱法》的第二十条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的家属。也就是说,法院在对被告做出判决的时候,可以不通知家属到庭,但是,如果判处了实刑,送执行机关服刑的话,执行机关要及时通知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之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的三日以前送达,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交公安机关、监狱或者是其他执行机关。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


·刑事拘留流程到底要走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此时需要先确定一个具体的辩护方向,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等。而选择的辩护方向不同,那么实际需要收集的证据也就不一样。那么实践中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准备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


·侵犯肖像权刑法中有规定吗?
      侵犯肖像权刑法中有规定吗?侵犯肖像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造成的影响,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团伙盗窃怎样量刑 共同盗窃怎样处罚
      团伙盗窃要求至少是3人有共同预谋的实施盗窃行为,否则的话不能认定构成共同犯罪。既然是涉及到共同犯罪,那在量刑的时候自然要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份才行,究竟构成团伙盗窃怎样量刑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团伙盗窃怎样量刑处罚 团伙是指纠集在一起从事不轨活动的...


·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一、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涉嫌强迫他人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哪些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哪些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


·遗弃罪是自诉吗,自诉状怎么写?
      根据不同的分类,可以将诉讼案件分为不同的类型。当谈到自诉案件,人们会自然想到公诉案件。对于那些涉及到多数人利益的情形,司法机关会提出公诉;若是仅涉及到特定主体的案件,则属于自诉案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遗弃罪是自诉吗? 一、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吗? 遗弃罪大部分是自诉...


·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量刑的? 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


·逃税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逃税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


·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刑法当中有无明文规定,如果说有着明确的规定的话,那么就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否则的话就使得法官来根据自由裁量的这样的一种权利来进行一个酌情的判决,当然一个犯罪过程当中可能既有酌定又有法定量刑。在日常生活当中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