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条收款人没写是否有效?

借条收款人没写是否有效?借条收款人没写是有效,只要能够有证据证明收款人员,借条最标准的格式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人:(签字按手印)二、出具借条、欠条、收条要注意什么?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有:(一)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二)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在出具借条的时候,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必须要注意很多的事项,主要还是因为如果发生一些具体的法律纠纷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个借条来进行证据确定。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也不至于会承担着较大的败诉风险。


·新婚姻法配偶去世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即代表婚姻关系的终结,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死亡,也标志着婚姻关系的结束,对于夫妻离婚的情况,双方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那么,对...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或...


·债权人和债务人谁欠谁钱?
      债权人和债务人谁欠谁钱? 一、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


·写一份借条必须要手写吗?
      写一份借条必须要手写吗?不一定要手写,打的也可以,但需要本人签字。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的,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就会有效。借条是可以用电脑打的的,在打的借条中需要借款人签字确认,并注明身份证号码,最好是有见证人在场。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又无财产可执行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可以申请分期偿还,如果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


·债权债务离婚时应如何分配?
      债权债务离婚时应如何分配?一、夫妻间债权债务离婚的处理方法 1、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2、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


·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相信您都知道,有关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是比较复杂的,它有不少事项需要注意,否则处理的结果可能对您不利。那么,在实践中,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处理债务纠纷有何事项需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根...


·法人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吗
      法人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吗?法人代表不需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消灭?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消灭? 一、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


·应该怎样认定借条效力
      应该怎样认定借条效力 一、应该怎样认定借条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


·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