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

签订工作合同毁约的赔偿金是怎样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辞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你是不符合以上规定是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你只要按照程序去辞职就可以不用缴纳辞职违约金了。签订工作合同的双方,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算毁约是解除合同,双方是都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或者是有一方进行违约了,但是另一方不需要违约金,双方私下关系特别好,那么这个也是可以的,法律上是不会进行干涉个人的决定。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建筑法规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是什么? 1、建筑法规明确建筑行为各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建筑法》颁布后,明确了建筑行为的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使工程质量的责任划分有了明确的界限,各个主体都要按照法定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来承担...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一、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按该规定行使解除合同权,是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满30天生效。从第31天起劳动合同解除,用...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赔偿的相关规定
      在员工没有法律规定的错误情形时,如果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和金额,其实,这些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上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下面,且看我们为您讲解。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发生纠纷以后,用人单位有出示劳动合同的义务,不出示的...


·法律规定收童工罚款多少?
      法律规定收童工罚款多少?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


·公司职工监事是公司股东吗?
      公司职工监事是公司股东吗?不一定,职工监事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职工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活动的,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充任的监事。职工监事是监事会中必设的人员,其具体人数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职工监事的具体选任办法,由代表全体职工利益的组织决定。...


·法定用工年龄一般是多少岁
      法定用工年龄一般是多少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险工作。用工年龄限制:《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


·刑法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刑法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怎么判刑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 (1)对单位判处罚金; (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程序?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在为出现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是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但若职员不按照既定的规章从事公务,那么企业单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我国超过法律的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经过的程序:...


·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理解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