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租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租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房屋租赁协议中的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申请表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前是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在进行合同注销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的。申请备案的时候还需要提交一份登记备案申请表。那么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申请表怎么写?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申请表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申请表 ...


·一、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如何赔偿?
      一、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如何赔偿?签了租店面合同房东违约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具体违约金进行赔偿,具体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


·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要是离婚夫妻有共同房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对房产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否则就无法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可以就房子的分配协商一致,最好签订书面的分配协议。那到底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协议书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夫妻离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财产关系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环节,实际上,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注意事项上面,那到底买卖安置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是有关系的;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交法院的判决书原件;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北京回迁房可以买卖吗,购房手续是怎样的?
      回迁房,与我们普通意义上的商品房,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商品房我们都了解,可以通过交易市场购买获得,但是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而对于回迁房,能否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了解的人并不是很多。对于这一内容,您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北京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一、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


·一、买卖不破租赁怎么赔损失租房?
      一、买卖不破租赁怎么赔损失租房? 买卖不破租赁赔损失租房可以通过双方在租赁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违约金来进行赔偿,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赁合同约定...


·一、父母出资买房被儿子赶出门应该如何起诉?
      一、父母出资买房被儿子赶出门应该如何起诉?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补偿价定义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