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由受让人来交纳实缴资本,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这几项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认缴制与实缴制不同,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业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且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度无需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由于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注册资本是按照认缴制来进行,但在后期也需要根据认缴的资本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实缴,特别是在涉及到股权交易的相关情况中,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时候谈合适?
      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时候谈合适? 交通事故赔偿在发生之后治疗完毕谈最为合适,因为交通事故的一些赔偿可能会涉及到人员的治疗,所以在完全康复之后来进行费用的协商也是比较合理的一种期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


·交通事故肇事方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违章
      交通事故肇事方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存在违章,也会受到相应处罚。同时如果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 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交强险赔偿限额: ...


·东莞车船税多少
      东莞车船税多少钱一年? 东莞近年出了新的车船税标准,新的标准规定车船税需要按照汽车的排量来收取,也就是说汽车排量越大那么所需要缴纳的车船税就越高。虽然说收费标准改变了,但是对于缴费数额是否存在改变,还需要通过计算才能看出来。那么不少人会问每一年东莞车船税多少钱呢?下面带您简单计...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没有误工费?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没有误工费?如果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没人受伤也要赔偿误工费的,因为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是要主要责任人赔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


·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每亩交50元钱合理吗?
      1.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地怎么办?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


·销售假药怎么移交公安机关?
      销售假药怎么移交公安机关?销售假药移交公安机关时需要连同案件的一切证据一起移交,卖假药移交检察院会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只是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充分 加入没有问题检察院就批准逮捕 如果是公'安'直接起诉的案件 经检察院公诉处审查完毕 就移交法院审判。二、卖假药的刑法规定...


·商品房延期交付业主要怎么维权
      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开发商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业主交付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的行为是构成了违约的,自然也会对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那么商品房延期交付业主应该如何来维权呢?接下来,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业主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会约定好交房...


·提前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么
      每个单位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都是做出了规定的,而要是员工本人提前下班,并且在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此时是否属于工伤呢?如果属于,很显然就要进行伤残鉴定,然后主张赔偿。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员工提前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如今交通越来越发达,在有利于我们出行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车祸的发生就是其一。车祸发生后,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和伤重程度,会有一定的赔偿,那么,如果是儿童在车祸中受伤,并且造成了伤残又应该怎么赔偿呢?下面将为您带来有关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


·我国对交通逃逸罪怎么判刑处罚的
      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一般为交通肇事罪,如果此时具有逃逸情节的,也是定为此罪,毕竟《刑法》中没有规定交通逃逸罪。既然构成了此罪,那您知道我国对交通逃逸罪怎么判刑处罚的吗?我们马上为你组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定罪? 明确规定某些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