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怎么划分事故标准的

《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怎么划分事故标准的?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3、重大伤亡事故指1到2人死亡的事故。4、特大伤亡事故指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二、工亡待遇有哪些?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三、工作认定的程序是什么?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受理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3、调查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4、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比如说在工伤事故当中已经导致三位以上职工死亡了,在这种特大工伤事故当中,很有可能当地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都会责令用人单位停工整改。但每一位工伤事故当中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工伤待遇。


·员工试用期领证有婚假吗
      员工试用期领证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有什么不同?
      相信不少在职员工们,都有知道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福利费,但您知道两者有什么区别吗?它们分别的定义以及计量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总结讲解一下有关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的详细知识吧。 一、应付职工薪酬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


·应聘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规定
      应聘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入职手续。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从用工之日起算,并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员工应该主动要求单位签署合同,那么员工办理入职后一般何时签合同?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员工办理入职后一般何时签合同?...


·工资条丢了该怎么办
      工资条丢失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解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原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工资条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业务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大的工资条丢了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工资条丢失有以下解决办法:1、...


·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


·多少岁才不是童工
      您知道多少岁才不是童工吗?在未成年人当中,根据年龄的不同,分为了未成年工与童工。其中,法律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但对于童工,原则上是禁止单位招录的。那要满多少岁的才不算童工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多少岁才不是童工 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


·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的含义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给职工提供过节费个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


·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
      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许多人都已经知道了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肯定有人会问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其实申请工伤认定也是有期限的,下面为您简单说一下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如果超过了工伤认定的期限该怎么维权。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 1、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


·宁波工伤认定超过30天怎么办?
      宁波市民如果在单位遭遇工伤事故,要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有关规定,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要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可是现实生活中,单位办事效率低下,导致工伤认定时效已过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宁波工伤认定超过30天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宁波工伤认定超过30天怎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