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委托贷款是什么?

委托贷款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委托贷款? 一、什么是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二、委托贷款的申请条件:
委托人及贷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三、委托贷款期限利率:
委托贷款的期限,由委托人根据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偿还能力或根据委托贷款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委托贷款利率是由委托双方自行商定,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和上浮幅度。自2004年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了(0.9,1.7),即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的下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下限系数0.9,上限为基准利率乘以上限系数1.7,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人行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浮动利率。
四、委托贷款的业务流程:
(1)委托人与借款人达成融资意向,协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等要素。
(2)委托人与借款人在业务银行开设结算账户,委托人向业务银行出具《贷款委托书》,并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
(3)银行受理客户委托申请,进行调查并经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接受委托。
五、委托贷款中涉及到的业务费用:
采用委托贷款模式进行放款和贷款,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笔费用的支出:
(1)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2)借款合同的印花税。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0.5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
(3)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费用。在现金池模式下,帐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区间内。一旦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净额列报和纳税,每笔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额5%缴纳营业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的。而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则由企业自行缴纳。
此外值得提醒的是,在新税法46条中严格规定了反资本弱化的条款。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2008〕121号文中通知: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1)金融企业,为5:1;
(2)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委托贷款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将资金转为委托银行的委托账户,委托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项贷款业务。企业通过委托贷款,可以大大地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合理有效的运用公司的现有资金保值升值。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如采取恐吓、暴力等手段讨债,威胁到债务人的生命安全,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报警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


·借条人名写的别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人名写的别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人名写的别名是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的,借条上的姓名要写身份证上载明的姓名,建议不要写别名。但是,现实中,经常会有别名或者笔误等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发生源于无意或者疏忽。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对于别名或者笔误负有举证义务,因此,如果写别名则会使得发生...


·借条最新法效具体是怎样的
      借条最新法效具体是怎样的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


·拖欠货款利息是多少
      拖欠货款利息是多少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买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的,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 一、利息计算标准 《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 1、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合理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


·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一、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


·刑法修正案九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在保障着每一位公民的权益,如果一些公职人员利用公职之便,将一定金额的公款挪为私人所用,就触犯了挪用公款罪,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如果挪用的金额在5000元以上,就将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一、挪用公款罪的立案...


·搬迁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搬迁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拆迁的话就意味着不能够在居住以前的房屋需要搬离到另外一个新的陌生的地方,当然拆迁还意味着可以发放相关的拆迁补偿款,这个补偿款对于他们来说非常重要,关系到日后的生活,因此他们想知道。搬迁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搬迁补偿款的...


·欠信用卡和万佣金还不上怎么办
      欠信用卡和万佣金还不上怎么办1、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尽量还一部分表示诚意。2、信用卡欠款出现以下情况可向法院提起诉讼:a、经其他催收方式催收无效,透支本息超过1000元的;b、掌握欠款客户存...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离婚债务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