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公安拘留程序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公安拘留程序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刑事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2、刑事拘留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因此,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二、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过程当中,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其他的办案细节,其实也都由程序法进行约束。而且公安机关其实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的,因为错误采取刑拘措施的,得承担赔偿责任。



·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
      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 一、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 1、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不一定会受到,主要是看摄像头的录像、拉架者是否能证明确实没有参与到寻衅滋事活动之中,若是能证明没有参与,不能被认定为涉嫌犯罪。相反任何寻衅滋事的参与者,应当承担...


·强奸罪判的轻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在对构成强奸罪的犯罪分子依法量刑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可能会判的比较轻,这主要是因为具有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在处罚的时候才会判的轻一些。那么强奸罪判的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是没有处罚,只是在最低的法定刑以下进...


·生母把孩子抛下不管构成遗弃罪吗?
      生母把孩子抛下不管构成遗弃罪吗?生母把孩子抛下不管并不一定构成遗弃罪,法律上规定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我国刑法中规定有很多犯罪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了相关行为后,才能构成此罪,而要是不具有特殊的身份,那么即使实施了相关行为也不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那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同类...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美国是如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因此美国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尤其是洗钱,偷税等影响国家利益的犯罪屡屡出现,为了将制止这种经济犯罪,美国有了专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那么此机构要怎样获得信息使犯罪人员绳之以法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金融犯罪...


·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都是与贿赂行为相关的,在很多方面也存在了相似之处,因此不少人就以为介绍贿赂属于行贿罪当中的一种具体形式,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是两种独立的犯罪,有一些具体的区别。那到底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1、...


·故意伤害罪再犯会怎么样?
      在法律中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从而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故意伤害罪再犯会怎么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故意伤害罪再犯会怎么样? 根据新犯的罪行从重处罚。《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罚金还要缴纳吗
      经常有很多刑事判决最后判决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或拘役缓期执行等情况,同时还有罚金,那么实践中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罚金还要缴纳吗?要想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自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判缓刑的条件又有哪些?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罚金还要缴纳吗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


·刑事拘留后未被批捕有什么法定程序
      刑事拘留后未被批捕有什么 法定程序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拘留的人释放,如果不接受复议意见,还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并用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