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

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残疾证》不是通过工伤鉴定来办理的,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工伤职工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残疾证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4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街道残联进行申请。2、街道专职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告知原因终止办理。对符合评残标准者,如实填写《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在表格相应处贴好照片,加盖残联公章。同时申请人留下联系电话,等县残联决定具体的评残日期后,由专职委员及时通知申请人参加评残。3、申领人接到评残通知后,持填写好的《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县残联按残疾类别排队,等候相应的医生对残疾等级进行医学评定。4、评残医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对达到《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对不符合标准者,予以退回。5、县残联根据医生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汇总,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对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并报市残联审核批准。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6、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残疾标准的予以批准,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市残联审核批准后的残疾人证,由县残联发送各镇、街道残联,由各镇、街道专职委员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特殊人群的保护措施在不断的完善。对于很多身体残疾的人士来说很多事务都不是很方便,因此需要社会的集体照顾才能保障残疾人士的正常生活,如果残疾了就可以办理残疾证,持证之后就可以得到很多的便利以及福利。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劳动仲裁反诉是什么 (一)定义及特征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反诉的提...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索贿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


·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行不可以
      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行不可以,这样是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不仅仅是保护劳动者,而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重保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
      说到劳动合同,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为了保障我们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一种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是全面规范劳动合同的...


·工伤在家养伤只开基本工资吗
      不是的,工伤期间单位不是只发基本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商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
      工商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商部门对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简易程序是当场作出。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


·劳动仲裁该如何进行才好?
      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决定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时,对于劳动仲裁该如何进行才好呢?有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还没有办理离职,此时,在劳动仲裁期间员工能要工资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详细为您揭晓。 一...


·工伤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工作中不少地方会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不幸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受伤而严重致残,一般这种情况用工单位都会根据受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其进行赔偿。对于严重受伤的其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是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么,工伤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一下。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


·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由于很多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在试用期内是不能辞职的,只有过了试用期之后才能向单位此罪。那究竟在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要是允许辞职的话,那么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职工能否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


·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