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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二、交通事故复核不受理的情形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因为需要交警对事故责任先作出划分,于是往往就要先对当事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过,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会对这样的责任书不服,认为其中认定的结果有问题,那么就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进行复核。不过要注意,这个时候,需要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3日之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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