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被检察院批捕后会判实刑么

众所周知,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国家机关,在全国普遍设立,主要属于法律的监督机关。由于某些原因,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刑事拘留,再次期间,他将面临两种结果。第一,检察院在综合因素下做出批准的决定。第二,不批捕,但是转为取保候审。这并非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只是需要等待另外的审判。大多情况下,当结果是第一种,也就是检察院做出批捕的最终决定,那一定是在收集了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之后才做出的决定。然而很多人会因此产生一个错误的观念,如果被检察院批捕,就一定会被处以实刑。然而,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下面就由小编来向大家介绍,在哪些条件下,受到检察院的批捕,争取可以被处以缓刑。具体要看的主要有几点:例如,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属于哪一方面,犯罪的情节是否严重以及引起的社会危险等。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第七十二条,其中有明确规定:可以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犯罪分子属于拘役、有期徒刑是少于三年的。与此同时,还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程度是较轻的。2、对于社会来说,已经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性。3、犯罪分子本身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后悔。4、对于犯罪分子本人居住所在的社区而言,做出缓刑的决定后,不会对其产生特别大的不好的影响。除了以上几点要求外,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只限于年龄上小于十八岁或者超过七十五岁或者是妇女且已经怀孕。如果不是这些群体,也是不可以的。由此可见,在检察院做出批捕决定后,要想被处以缓刑,需要满足许多的条件。而且就算判决为缓刑。根据实际的情况,犯罪分子也有一个受考验的期限,在此期间,只能做特定的事情,去特定的地方,和特定的人接触。如果法院判决时完缓刑之后,还有额外的附加刑,这也是要严格执行,不容违反的。在此,小编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一旦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这时是不允许任何人探视的。因此,如果没有律师介入,为被告辩护做出争取缓刑的努力,被判以实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可以说盗窃罪与贪污罪都是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通过一定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实践中具体构成的罪名却不一样。其中,我国对贪污罪的处罚自然是要比对盗窃罪的处罚严重一些的,那实践中究竟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侵吞、窃取、骗...


·刑事案件中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结
      一、刑事案件中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1、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


·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为了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明确禁止公民使用假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使用假币的情形依旧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了解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


·单位犯罪与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与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单位犯罪与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与团伙诈骗数额超过三千元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附加刑里面就有一个没收财产的处罚。其中又具体分为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没收个人部分财产。那么现实中,该怎么认定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没收财产刑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犯罪分子玩忽职守判几年?
      犯罪分子玩忽职守判几年? 一、犯罪分子玩忽职守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


·2023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
      当被害人因为种种原因立案不成功,对判处结果不满意时,2018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来维护自己呢?首先被害人需要在七天之内向做出此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通常情况下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和审查证据等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具体情况请让本站为您说明。 被不起诉人的制约, 对于人民...


·脱逃罪的主体是什么样的人
      脱逃罪的主体是什么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二...


·检察院正式批捕黄明会被判刑吗?
      一、检察院正式批捕黄明会被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复印材料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复印材料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内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