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醉驾被判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被判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被判缓刑的规定是:满足缓刑条件的可以申请,但成功的几率不大。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等情况。

二、醉驾怎么判缓刑?需要哪些条件?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

(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

(3)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等机动车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

(5)造成他人轻伤且负有主要责任的;

(6)无驾驶汽车资格醉酒驾驶汽车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

(8)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的;

(9)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三、缓刑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撤销事由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再犯新罪

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当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已判决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发现漏罪

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严重违法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驾驶司机发生醉驾是否能被判处缓刑的与家庭情况没有人关系,相关的法律制度中也没有涉及过这一点。醉驾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的是可以执行缓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判处缓刑就不受法律的约束了,如果在缓刑期间有再次犯罪或者其他情况发生的,警方是可以撤销缓刑并且加重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判决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曾否羁押,与缓刑期间起算的问题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


·当事人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
      当事人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


·贩毒投案自首减刑多少?
      一、贩毒投案自首减刑多少?具体减刑多少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法律上无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一、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


·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高法院生产销售假药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有哪些适用情形?
      从新闻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国法律对于一些罪犯而作出的判决,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这些也都会会对当事人的处罚程度也有所差别,那么如果犯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呢?都有哪些适用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内容。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的处理 犯罪...


·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组织?
      一、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意思?属于民间组织,由专业辩护律师自发组成。同是也是属于民间个人行为,涉毒犯罪属于刑事犯罪,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可以代理此类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


·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对双方产生拘束力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限制其同业竞争的协议,意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竞业限制协议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会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否则劳动者可以选择履行或者不履行。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对双方产生拘束力的相关内容。 一、规定了经济补偿条款的竞业限制协议对...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一、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具体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一)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 1、标题:仲裁申诉书。 2、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 3、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


·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2023
      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 一、刑事自诉有哪些案件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一、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应当关押在县区看守所,不会是监狱。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