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一、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转正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通知单位,一般是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告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试用期员工进入公司的时间短,接受的业务少,因此提前说明的时间可以适当的缩短一些,但是还是要按照相关的制度完成工作上的交接,不能有所怠慢。


二、相关内容拓展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


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在员工还没有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的过程中也是可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天向单位说明,一般都是采用邮件或者是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的,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有权向员工索要相应的赔偿。



·2023拖欠工程款怎么样办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小工程建设层出不穷。然而其中也出现了问题,一些“豆腐渣”工程忽视重要的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保证工程质量正是每一支施工队伍工作的根本方针。那么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究竟有哪些呢?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实施细则
      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实现有法可依。但法律制定完备之后,要想使该法律得到实施,法律的效果得到全面的发挥,少不了实施条例的辅助作用。《劳动合同法》在规范我们劳动市场、调整劳动关系方面效果显著,少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面我们为您提供《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 劳...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北京市工资扣税标准 2014年北京的工资扣除标准依然是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北京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里有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月工资标准里包含绩效考核的奖金成分,那么是包括的,但是年终奖什么奖金是不包括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为企业正常生产情...


·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遇到工伤以后法院所起到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维护了劳动者本身的利益。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如果遇到工伤以后不及时去做工伤认定,超过了诉讼期限以后,这对自己的维权来说会相当麻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邯郸市工伤认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邯郸市工伤...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复议超过期限应该怎么办? 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国际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为两个月,已经...


·对于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就正式的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是指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劳...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且没有上述无效的情形。所以,虽然...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主播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网络直播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注册账号在互联网平台上为单位销售产品,工作场所,劳动工具由单位提供 直播内容,时间由单位安排的,劳动报酬由单位发放的,双方之间具有明显人身与经济从属性。应认为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网络直播是近年来产生的一种新型就业形态,网络主播与合作方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