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就已经生效,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不能按照判决分割财产可以继续诉讼主张权利。《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是指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发现财产分割有问题,也可以诉讼主张权利。《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一般就会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在离婚之后发现一方有转移或者私藏的话,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之内提起诉讼,而且这段时间也是拿回财产最佳的时机,前提是必须要有证据,这样才能让自己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现役军人能不能离婚,军人可以离婚吗
      现役军人承担着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军人家庭生活的幸福和稳定对军人履行职责有着重要影响。现役军人这种特殊的身份,导致了现役军人离婚问题的特殊性。那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现役军人能不能离婚,也就是说军人可以离婚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现役军人能不能离婚,军人可以离婚吗 ...


·离婚以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想要迁出户口的,若是协议离婚的,女方可以凭借离婚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若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可以凭借判决书或者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向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一、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 婚姻纠纷被告反诉分割财产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在感情破裂,双方离婚的时候,一般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都会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总归只能属于一方,如果以后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呢? 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形式 1、双方协议变更。...


·一、没领结婚证分开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一、没领结婚证分开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费一般是多少钱?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实际上,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解除夫妻关系的程序,一般不涉及赔偿。除非一方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离婚赔偿费一般是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


·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一、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但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


·兄弟之间有抚养义务吗?
       父母如果遇事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这时候兄弟之间有抚养义务吗?年纪较长的各个姐姐需不需要担任家庭顶梁柱的义务。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些具体法律规定,什么是抚养义务?适用于兄弟姐妹之间抚养义务的条件以及范围是什么? 兄弟之间有抚养义务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


·一、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方出轨没有婚内财产分割是按照双方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当然了,因为男方他存在着出轨,所以他是属于过错方,可能在财产方面也会少分一点,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就是如果双方能够自愿的净身出户的话也可以。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


·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方法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方法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