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耕地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为了发展建设,不得不征用一些农用耕地,当然,这些耕地都会给予赔偿。赔偿的金额跟这些土地的性质有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补偿文件。


·西郡兰庭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
      西郡兰庭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土地一直被视作我们的命脉,以往的朝代对于土地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导致王朝后期出现土地兼并严重的情况,农民没有土地,或者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就会揭竿而起,因此土地问题一直被重视。在新中国建立以来,对于土地的管理也是日益精细,一个典型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期怎么处理 在我国,我国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分配。生活中很多人在这土地进行使用的时候,会将土地作为一种资源转让出去,自己从中赚的租金,但是土地转让出去会签订一份合同,合同到期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续...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樟树市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富城街办、鹿江街办、淦阳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0302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302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00...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应满足的条件 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 一是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二是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人们买好二手房,完成过户手续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非常重要,有了这个证,以后买卖的时候才能完成房子过户。您应该对此妥善保管。如果不慎丢失,应当立即补办,以免给使用上带来麻烦。那么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


·由于各种节假日的到来,需要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与宣传,场地问题就
      由于各种节假日的到来,需要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与宣传,场地问题就变得极为重要,大多数的举办方会选择人流量较多的地方进行活动宣传,这样就需要进行场地租赁,在场地租赁的过程中是需要签订场地的租赁合同的。那么,场地的租赁合同的范本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场地的租赁合同范...


·集体土地征收中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吗?
      集体土地征收中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吗?集体土地征收中没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农村集体土地区别于城市房屋的重要之处在于,后者是可以入市交易的,故其有所谓的市场价格,而前者则不能。因此,农村集体土地的价值便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人为规定出来的数额,而不会随着市场变化而自由变化。理解了这一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占地?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该依法审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般分为前期准备、整理开发、入市交易、项目建设四个阶段。乡镇统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集体所有制性质...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书,这也是您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证明。土地使用权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一起证明您的对土地使用权的拥有。写好土地使用权书对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感兴趣的,可以随我们...


·在我国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如果是通过出让这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我国公民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将土地这种无形资产的利润最大化。但同时,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当中也规定所有的土地出让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有一部分公民在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以后,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韶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目前为了生产建设和城市的规划发展可能需要对土地进行拆迁,但是土地的征收和拆迁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不仅仅涉及到个体的合法权益,还涉及到公众的利益,所以一定要做好规划,安顿好背征地的公民,关于韶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韶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