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伤会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伤会赔偿多少钱?

1、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及伤残等级来赔偿,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2、根据事故责任和伤残等级来定,还要看是依照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3、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赔偿。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5年。

三、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保险公司需要的理赔材料包括:保险单上所载的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辆的行驶证,(以上均为复印件)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简易事故处理书),调解协议书,医院门诊发票,病历,住院还要提供药品清单,(以上均为原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误工费和营养费根据当地标准有所不一样,具体按照所在省份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上网搜索下)除以365天,然后乘以误工天数,如果对方要求比这个标准高的话,需要提供他之前3个月的工资单,取平均值,然后除以30天,乘以误工天数,如果乱要的话,那是无理要求,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至于误工天数的认定,你可以提前咨询一下你车辆的承保公司理赔服务部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是有大有小的,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也是必须要等到执法人员在划分了责任之后才会更好的计算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的事情有什么争议的话,那么就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权,不同的伤情所赔偿的金额就会不一样。





·在我国司机醉酒 交强险是否赔偿?
      在我国司机醉酒 交强险是否赔偿? 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调解应如何申请?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会选择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方面应该如何申请,调解时保险公司又是否必须在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当事人应如何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
      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内容认可的,而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那么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复核,不过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吗?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能重新认定吗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必须本人到场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必须本人到场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


·开车撞死一个人拘留多久判刑?
      开车撞死一个人拘留多久判刑? 一、开车撞死一个人拘留多久判刑 开车撞死一人后,法律对拘留多久会判刑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而人民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一般是3个月内作出宣判。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房产市场的扩大,二手房交易市场也随之兴起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房产市场的扩大,二手房交易市场也随之兴起,广大居民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不免被各种错误的信息误导。在进行个人二手房交易时,需要一个规范的合同范本,交易人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以参照合同范本进行,防止权益损失。那么,个人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看看。...


·交通事故人伤护理期限有要求吗?
      交通事故人伤护理期限有要求吗交通事故人伤护理最大天数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


·交强险自费药赔偿应如何赔?
      交强险自费药赔偿应如何赔?保险公司理赔一般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甲类药一般全部赔偿,乙类药扣减10%-30%,丙类药也就是自费药,需要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责任承担问题,先由有责任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


·到车管所去换证就可以了
      到车管所去换证就可以了。如果驾驶证超过一年未满两年还未年审的,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换证。驾照超过两年未年审的,必须重新到驾校学习,参加三个科目的考试后取得新驾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具体包括了哪些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具体包括了哪些 1、产权状况陷阱。2、房屋类型陷阱。3、合同签订人陷阱。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二、二手房交易怎样避陷阱 1、买卖合同签订前,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视,到办理...


·村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行为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一定的标准,那村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根据第四十五条规定: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