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们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一份子,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无论我们取得了

我们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一份子,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无论我们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获得了多少的利益,国家都应该有一份功劳。所以作为祖国的公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我们应尽的义务。那么年终奖个税申报的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个税申报的方法是什么

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1、申报时所需资料:

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2、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的信息:

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

3、纳税申报表的领取:

纳税申报表可以从税务局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各地方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免费领取。通过兼职取得高收入者的申报: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4、申报税务机关的选择:

(1) 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2)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3)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四)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以上就是我们对“年终奖个税申报的方法”的回答。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所有人都要交的,只有所得的工资达到了一定的水准才会缴纳。这对国家贫富差距的缩小有很大的好处,而且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应当少分,并且还有赔偿无过错方,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平分原则并照顾...


·在法院如何起诉离婚手续有哪些
      对于生活当中的任何人来说,庭审都是一件庄严而肃穆的事情,不管最后法院审理的结果是怎样的,原告,被告双方都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的要求。像离婚诉讼请求这种普通的民事案件也是如此的,作为原告方来说,自己如果想要通过法院来判决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话,需要提前了解一下我国规定的在法院如何起诉离...


·男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男方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知道这句话大家认可嘛,因为不是所有的感情都经得起考验,生活中离婚的人有很多很多,离婚理由各式各样,而离婚和分手不一样,不是一张嘴就可以完事的,当然是要走法律程序,而其中的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是最常见的,那么下面小编就...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的规定是由主张一些诉讼请求的人员来进行举证的,和对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的破裂了,那么就由他来负责提供一些感情破裂的证据,还有就是涉及到子女方面的一些抚养问题的话,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


·依据法律两年分居起诉离婚可以吗?
      依据法律两年分居起诉离婚可以吗?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这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在实...


·上海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在现实生活当中,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是不一样的,毕竟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话,这当中涉及到我国的司法审判秩序。通过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话,一定要对我国相关的诉讼离婚流程有所了解,这样才方便与自己打离婚官司。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一、上海起诉离婚流...


·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环节有哪些
       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环节有哪些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被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被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


·婚外同居怎样认定,认定婚外同居有什么标准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与此相关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婚外同居该怎样认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同居该怎样认定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