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一、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几类?

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四大类型,具体如下: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同一种商品使用注册商标要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才可,通常都要支付使用费。但是有些商家为了谋取暴利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就使用了注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此罪要求犯罪分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且销售的金额也有所要求。销售的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别人的著作权要求要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的数额较大也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是民事侵权行为,但是如果给商业秘密人造成巨大的损失的话也可能构成犯罪。下列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人的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如果明知是侵犯商业秘密,还使用、披露的也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单位也能构成知识产权的犯罪,每种罪具体而言的规定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由于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是有期限的,所以超过保护期限侵犯知识产权则不构成犯罪。

二、对于知识产权的行政方面的诉讼请求:

1,由于国家行政部门对于知识产权所作出的行政方面的判决引起的诉讼请求。即商品知识的专利权以及商标权需要由国家的行政部门确定审批,如果当事人对于国家行政部门的判决不服从,可以向国家的行政部门进行再次申请审核调查,如果对于审核调查的结果还是不满意不服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的诉讼请求。

2,由于国家的行政部门对于知识产权纠纷所作出的详细的行政上的行为所引发的诉讼请求。在知识产权的确认知识产权或者转让知识产权以及使用知识产权的过程之中,确定知识产权的国家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一系列具体的行政方面的行为,即行政处罚,行政决定等一些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于行政的行为不服从不满意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的情况。

3,由于当地的知识产权管理治理部门对产权的行政执法所引起的行政纠纷产生的行政诉讼请求。国家地主的知识产权管理治理部门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等一些违反法律的行为作出的处罚或者处出的调解,当事人对于这个调解或处罚不服从,不满意的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经过专业的职能培训,很多的公民都可以创造出世界上本不存在的产品,而这些产品无疑是带动经济的增长的,故此也有不少人经不住诱惑而实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此时只要确定了他人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就可以起诉了。

·抢方向盘缓刑可以适用吗?
       一、抢方向盘缓刑可以适用吗? 抢方向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不适用于缓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能不能折抵刑期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


·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刑多少年
      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刑多少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具体确定犯罪行为人的具体刑罚时,还可考虑以下因素:(1)犯罪行为人的一贯表现;(2)行为人是否多...


·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怎样处罚的
      一,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怎样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1、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


·对于过失犯罪如何取证?
      对于过失犯罪如何取证?过失犯罪的取证,可以根据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正确判断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取证依据有: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根本否定态度。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明...


·刑法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的时效其实也就是指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这点与民事诉讼时效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要求在规定的时效内才能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时效规定的话,则原则上是不再追诉的。那么这个刑法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犯罪经过...


·刑诉法三十七条包括什么
      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人通常会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刑事诉讼法亦对刑事案件诉讼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对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作了相关的规定,刑诉法三十七条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说明。下面您就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的相关知识吧! 一、存在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组织卖淫罪应该如何处罚?
      组织卖淫罪应该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


·故意杀人罪赔多少钱
      故意杀人的可能会直接导致对方的死亡,当然也有可能造成重伤,然而在不同的伤害结果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不同,而对受害人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杀人罪赔多少钱,仅供参考。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犯罪当中,就犯罪形态来见可以有多种情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而其中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是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很多人对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不清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吧。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