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

职务侵占入罪金额多少?职务侵占入罪金额是五千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十万元”以上。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可以看出,职务侵占罪同其它的财产类犯罪一样,它的立案标准也是根据犯罪的金额来确定的。同时,根据涉案金额大小的不同,刑法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刑罚。二、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制未曾发作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董事、监事、经理使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背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该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接纳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管是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还是行政单位的职员,职权都是比较高的,故而其有时候会不能经受住诱惑,而会实施一些诸如侵占等行为,导致其他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此时只要是经过评估确定,侵占的数额超过了五千元,此时该职员就是会受到处罚的。


·窝藏嫌疑人量刑标准有哪些
       当自己的亲人犯罪时,大多人可能会有清晰的认识,但是也有人因为情感的左右而忽视法律窝藏他人,那么,窝藏嫌疑人量刑标准有哪些,这些标准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法律根据,另一方面就是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定的,对于当事利益的判定极具公正性。 窝藏、包庇罪,是指...


·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河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


·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盗窃案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对...


·犯罪分子的拘留期限当天算吗?
      犯罪分子的拘留期限当天算吗?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 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 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


·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
      就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来讲,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从这点上来看,很多人就理解为,要是检察院不起诉的话,那么就代表嫌疑人是无罪的。结合法律中的规定,究竟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检察院不起诉就...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 团伙斗殴是一种人数众多的打架斗殴行为,通常比两人斗殴更容易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社会秩序混乱。所以团伙斗殴所构成的罪责相对更大,受到的处罚更重。那么具体来说团伙斗殴构成什么罪责?需要受到何种处罚呢?下面我们就给您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在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经常伴随着对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下文中我们...


·过失犯罪不构成什么罪?
      过失犯罪不构成什么罪?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 “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


·醉酒驾驶一般要拘留多久?
      醉酒驾驶应该是被判拘役,时间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具体还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


·现在死刑怎么执行 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一般我们说的死刑都是指死刑立即执行,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话往往称之为死缓。在依法对罪犯判处死刑之后,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之后,才能实际执行死刑。那现在死刑怎么执行呢?我国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将一一为您接到这两个问题。一、现在死刑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下级...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