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通常包含用人期限,那么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以及整个工作时长中,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一般来说,劳动者具备行使辞职权利,但是《劳动法》规定需,在辞职前的一个月向工作单位提交以文书形式的申请。当超过一个月时间,无需工作单位的同意,可以提前结束二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当然这是在合同没有签订任何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下,或者工作单位在劳动者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否则,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仅仅提前三十日的方式进行。如果在特殊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1、是以暴力的手段非法强迫劳动的行为。2、是未按照签订的合同支付相应的报酬或是工作环境并不是合同约定的,这两种情况均可以强制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些情况下没有一个月的限制,也没有合同违约金的限制,随时辞职。并可向工作单位要求赔偿。3、而辞职中的违约金除了了工作单位支付的专项培训费,为劳动者进行的专业的技术的指导培训的情况下,工作单位有权利在签订的合同中要求违约金。还有如果从事的具有商业价值秘密或者有关保密工作的劳动者,在违反约定的情况下,工作单位有权向劳动者要求违约金的赔偿。除上述条件外,其他无签订违约金的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相关的法规提供辞职申请,均不用支付违约金。综上所述,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与工作单位的协议。劳动者在遵守合同的情况下,只要依法行使辞职权,均不用支付违约金。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要报个税吗?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要报个税吗?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要扣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1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和其他...


·疫情期间延迟发放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呢?会不会不发了啊?以下是我们整理了关于疫情期间延迟发放工资可以吗?希望可以帮您解决问题。一、疫情期间延迟发放工资可以吗?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


·农民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该怎么办?
      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2、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工资吗?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有工资的,只要按正常的流程走用人单位是不能私自扣押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负责部门:人事处。 2、参与部门:人事处、财务处。 3、具体程序: (1)人事处提供本单...


·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
      生活中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按时发工资的情况比较常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经常不按时发工资,劳动者的正常生活则可能会受到影响。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要怎么办 《劳动法》第15条规...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
      员工申请调薪理由主要有哪些?1、工作量增加,工作变繁琐或业务扩大2、物价上涨,其他工作基本工资有一定提高3、其他公司同样工作岗位薪资有提高4、在同一个公司工龄达1年以上,有些公司每个半年月薪增加一两百5、升职,工作地位在公司中变得原来越重要,成为核心部门核心人物,如公司的销售精英...


·2023年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用人单位录(使)用劳动者,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生效时间。未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合同生效时间。《国家铁路劳动...


·企业开除员工如何赔偿被解雇时劳动者可以追讨的经济
      企业开除员工如何赔偿被解雇时劳动者可以追讨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包括: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当进行审查;3、进行鉴定程序,...


·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有哪些分类?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您最注重的就是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于房子的安全问题,因为这是关乎着一家人的生命,所以必须要能抗住各种自然灾害的,那到底工程的质量要特别注意哪些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有哪些分类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


·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
      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由于伤害程度较重致残的,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此时,工伤赔偿对职工个人甚至整个家庭至关重要,而工伤赔偿数额大小的决定因素就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了,那么,作为工作鉴定机构的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相关情况是怎样呢? 一、唐山市工伤鉴定委员会地点及组成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