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

一、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是多少

1、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15%-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约在20%-25%左右。

2、房屋的公摊面积=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1)住宅楼的商品房的分摊系数是0.1左右。

2)高层住宅楼的商品房的分摊系数是0.2左右。

3)一般不超过0.3。

二、在一个小区里,哪些属于公共建筑面积,这些面积哪些可以用于公摊,哪些不用摊?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也不可用于分摊的有: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三、每户要怎么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呢?

每户分摊的公用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户套内建筑面积。

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栋为单位。也就是说,本栋楼房的住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栋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栋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假如有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对于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比例,在不同类型的住宅中,其中要求的比例不一样。至于小区内的哪些属于公摊面积,而哪些却不能纳入公摊面积,这些其实都是购房者或者小区业主应当了解清楚的地方,因为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往往就是利用大部分业主都不懂这一点,在小区内售卖广告位,但是收益却进了自己腰包,这样的行为就是对业主合法权益的损害。

·廉租房办理申请一般多久能办理下来?
      廉租房不是申请就有,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就是审核期(两次审核三十日左右),审核通过会张榜公布进入第一公示期(十五日),没有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通知,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摇号工作,摇号中签后进入第二公示期(十五日),没有异议后即可签订租...


·房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逾期交付房屋 逾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未交付房屋,这是目前存在的最普遍问题。很多购房者虽然明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并且没有任何免责事由,但因为可以要求的违约金很少或因为违约时间不是很长就没有主张,这实际是对开发商违约行为的一种纵...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提取政策等事项方面,决定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降低使用门槛,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体的政策如下: 1、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
      如今,由于城市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很多人选择到农村去买房。按照规定,农村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买卖农村私有房屋要签订合同,只有签订合同才会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都有效?其效力是如何认定的?为您解答。 一、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农村房...


·新婚姻法第三者房产能否追讨?
      在一段婚姻关系当中,自然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对另一方有不忠的行为,出现第三者,给第三者购买大量财物甚至购置房产,被出轨的一方该采取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力,新婚姻法第三者房产能否追讨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新婚姻法第...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需要房屋买卖的相关交易是否合法进行审核。一般需要15天。从审核资质的那一天开始,如果您办理手续快的话,基本15天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了。买新房住宅与买商住,网签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买住宅网签材料购买住宅,在认购阶段时会做购房资格核验,提...


·房产遗嘱公证后是否还可以二次公正?
      房产遗嘱公证后是否还可以二次公正?可以进行二次公证,但再立遗嘱也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并申请撤销原有的公证书。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知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道由公证员和遗...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针对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比较常见的税费,我国公民都是比较清楚和了解的。但是,针对遗产税这一税收问题,相信很多公民都没有听说过。遗产税您在影视剧当中或者一些西方国家可能会听说过,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是,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可以过户给孩子。离婚后的父母谁抚养孩子谁就拥有房产的居住权,不是所有权。孩子是该房子的产权所有人。其他人没有处置的权利。过户可以通过父母赠予的方式实现。让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请你阅读。一、子女作为未成年人,...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都有什么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都有什么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二、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