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 一、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
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房屋的价款一般都是购房者和销售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协商完毕的,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只需要核对一下价款是否一致即可。付款方式则关系到价款折扣,以及购房者的承受能力,甚至购买意向。目前的个人商品房买卖活动中,有80%以上的人是选择自行支付一部分房价款,其余部分以申请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即通常人们所说的“按揭”)的方式支付。这样,是否能够申请到银行贷款,成为许多购房者购房行为的前提。
《示范文本》中给出了3种计价方式,同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在此之外还自行约定其他方式。目前房地产市场中的计价方式通常为按建筑面积计,也有一些开发商采用按套计价的方式,但多用于尾房销售。
这里有必要谈一下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几个面积概念的差别。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下称“公用分摊面积”)两部分。套内建筑面积,即购房者独自使用的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构成。而普通购房者通常所关心的使用面积实际上就是套内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告知您的套内建筑面积是两回事,并且是少于套内建筑面积的。
通常购房者所计算的使用率是指套内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因此,当购房者向销售人员咨询使用率是多少时,一定要明确双方使用的是否为同一计算标准。否则,购房者会发现,一套所谓“使用率”达到80%以上的房屋,在刨除了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后,也许就只有75%左右了。
二、买房时怎么处理面积误差
面积差异是目前房地产交易中产生纠纷的一大因由。因为目前的房屋销售主要是以预售方式为主,一是对开发商的投入要求较小,二则购房者通常可以享受到较大的优惠。但是,预售时的面积是在图纸上测出来的,与实际完工的房屋面积肯定会存在误差。大多数的开发商都会尽量准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尽力控制误差大小,但也有个别开发商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这种误差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
对于购房者而言,对房价款的承受能力、对房屋的使用规划等都是以房屋面积为基础的,面积的变动有可能导致超出购房者的承受能力,或是使原先的使用规划落空。那么如何在实际存在的误差与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之间选择一个中间道路呢? 对于开发商,首先应在图纸预测时尽量准确,在施工过程中尽力控制,使误差的产生降到最低程度。对于购房者,如果想避免面积误差,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购买(准)现房,实地的考察是胜于任何口头承诺和凭空想象的。如果购房者仍然要选择期房,则只能是与开发商就此问题进行事先约定。
《示范文本》的一大特色就是倾向于保护购房者的利益,《示范文本》第5条关于“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规定就极大地体现了这一特色。该条第2款明确将面积误差比以3%为分界线,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的,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不退房的,规定了于购房者相对有利的处理方式。
当然,买卖双方也可以选择不采用《示范文本》中给出的处理方式而自行进行约定。这样,开发商就被推人了一个为难的境地。
在实践中,如果选择《示范文本》给出的处理方式,不少开发商自然是心有不甘,尤其是对于其中面积缩水时要将少于3%的部分双倍返还买受人的规定,更是感到不可接受。可是,购房者在看到这样一种于自己有利的处理方式时,自然是要坚持以此为准,这样双方就容易产生矛盾。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众所周知,离婚时不可避免要进行财产分割,房产分割便属于其中一部分。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在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后。接下来就要说说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的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


·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会对土地持有者进行相关的补偿,但是每年的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查询了相关的答案,整理出下文,下面和您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近几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买房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有的父母买房是为了给自己孩子未来做准备,有的父母是看准房地产的发展趋势而预先做准备。总而言之,父母以孩子名义买房的原因各式各样,以孩子名义买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且签订协议。那么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且看以下详细示例解答。 以子...


·离婚房子归孩子父母有权出卖吗
      一、离婚房子归孩子父母有权出卖吗住房既然协议归孩子所有,那么父母都没有权利处置卖掉这房子。如没有办理过户给子女这房子,那么住房还是离婚双方共有,处置住房需要双方一期签字办理。一方办不成。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将共有的房产归属于子女,且已经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关于房产的很多维权措施和法律知识,官网都已经介绍过,想要了解更多的可以搜索及其相关关键词。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基于甲方原因没有过户,正确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如何打确权官司以确保自己的房产权。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1、确权的含义: 土地所有权、...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吗 我们有时候往往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需要抵押自己的贵重物件,包括房产、配饰、公司还有很多的抵押,同时也会考虑作为向银行贷款把房子作为抵押。这时候往往会面临房屋抵押注销要收回他项权证的问题。接下来本站我们给您讲下房屋抵押注销是否要收回他项权证,同时也可...


·离婚条件及离婚房产公证费用
      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离婚率普遍升高,离婚问题是我们可能面临的一个大问题,离婚之后产生纠纷的事件也有很多,离婚之后的房产以及财产等都需要妥善处理,离婚房产公证以及手续等都需要我们去了解,为您解答离婚房产公证费用的问题。 一、离婚房产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


·一、以租抵债买卖不破租赁住房适用吗?
      一、以租抵债买卖不破租赁住房适用吗?债务人以其房屋使用权抵偿欠款的合同之债,不同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故不适用合同法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执行机构一般作形式审查,经审查发现当事人自认或者有其他明确的证据证明租赁合同为虚假,或者名为租赁实为借贷担保、房屋使用...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农村的房屋大多都是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最大的缺点便是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及时这样还是有人希望在农村可以有一套可以长期居住房屋。或许当时是邻里关系比较融洽,也或者是因为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对于产权的问题并不是很在意,对于合同是否存在撤销的可能也不是很在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


·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
      一、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政府是有权拆除违法建筑的,所以并不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小产权房并不属于违章建筑的,是不能被当做违章建筑拆除的。  二、违法建筑物的认定  根据上文对违法建筑物概念的认定,可以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