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很多人认为,信用卡都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并且在平常使用的时候,往往也是办卡的人自己使用,所以信用卡中的欠债理所应当的就属于其个人债务。但如果信用卡中的欠债,确实是因为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话,那么情况特殊,也就不能再继续按照个人债务对待处理,而应该认定为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股东会议,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会议,在进行重大的决定的时候,都是要进行召开股东会议的。那么,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贷款股东会决议 ? 公司 ...


·如何阻止欠债公司法人变更
      如何阻止欠债公司法人变更在现实生活当中,作为一个公司的公司法人,需要对公司的一切问题进行承担,也包括公司的债务债权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公司有着债务债权纠纷的时候,其实公司的法人是不宜进行变更的,因为公司法人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公司来偿还这种债务。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如何阻止欠债...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公司安全吗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手中闲置的资金增加却没有好的理财渠道,而大量小微企业面临融资困难等问题。于是,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应运而生,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中介服务的桥梁。它的出现打破了借贷信息的不对称,也解决了出借人缺乏专业知识、缺乏法律协助的...


·存在公款行贿怎么定罪?
      一、存在公款行贿怎么定罪?可以按照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来数罪并罚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


·私人借款利息怎么算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钱的一方就不用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之后没有归还借款,则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私人借款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但前提是不能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


·什么票据可以拒绝付款
      1.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3.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4.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票据债务人对下...


·约定了仲裁条款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双方若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相关规定,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


·发生债务纠纷后要怎么打官司
      发生债务纠纷后要怎么打官司一般情况下,很多债务纠纷的发生都是由于债权人追债而债务人无视债权人的追债行为,拒不偿还债务引起的。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具体来说,发生债务纠纷后要如何打官司呢?不管什么诉讼,最重要的都是证据的提供,那么债务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呢?对于...


·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证券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债券上市的证券公司应当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遵守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其具体条件包括: 1、债券发行申请已获批准并发行完毕; 2、实际发行债券的面值不少于5千万元; 3...


·欠钱不还可以告他诈骗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对方是只是恶意拖欠货款,正常情况下应是经济纠纷,不可以告诈骗罪。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货物的,则可以告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


·一、欠薪是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欠薪是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