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劳务派遣随时可以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随时可以辞职吗?不可以的,一般劳务工按合同的辞职流程办理完离职手续,再离开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常的情况下派遣工是不能随时辞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具体情形以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劳务派遣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劳务公司没有依法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劳务派遣工辞职的程序是什么?1、劳务工的辞职主体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辞职。2、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到了三十天期限后办理派遣员工工作交接手续。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劳务派遣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三、劳动派遣工和谁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综上所述,现在很多行业都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作为被派遣的员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随时辞职。即便有辞职的想法,也应当提前三十天先告诉派遣单位,按照程序办理。辞职后,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的解除分为多种情况,有可能是遇到法律规定的情形需要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遇到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另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


·一、自离后办手续了两个星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自离后办手续了两个星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当时就解除 也可以两个星期之后,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社保相关转移手续。但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


·职工个人升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职工遇到事故,造成伤亡的,要及时的进行工伤鉴定。单位没有给办理工伤鉴定的,职工个人要自行申请,这里需要注意,为了更够尽快的拿到工伤鉴定书,职工应该确保提交的资料齐全。那么职工个人升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和您谈一谈。 一、...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相信对于很多遭受了工伤的职工来讲是很重要的吧。要是没有这个赔偿标准,那么自己受到的损害,也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来进行索赔了。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


·现阶段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
      现阶段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轻公司财务的工作压力,但代发工资的情况给员工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代发工资情况下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进行证明是非常困难的,那代发工资的劳动关系要如何去证明呢?代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


·劳动关系认定管辖地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每一位职工所关注的合同,任何人在入职某家企业公司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主要是为了能够在日后工作时候双方中的一方毁约而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规定,也对劳动关系仲裁有着一定的说明,那劳动关系认定管辖地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发生了法院管辖...


·职工在怀孕期间降了工资怎么办
      职工在怀孕期间降了工资怎么办?怀孕期间降了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及用人单位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享有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劳动法律并未禁止其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其在...


·劳动合同时间含试用期期限吗?
      劳动合同时间含试用期期限吗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主要依据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


·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哪些
      即便是法制比较健全的今天,也不能避免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继而导致可能出现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多少还是会带来一些风险的。到底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有哪些 ...


·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再入职的劳动者应负哪些责任?
      当今社会,找工作入职前都需要签合同。而在工作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劳动者有时会遭到自动或被动的离职。而在离职时,又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未能如愿及时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当用人单位招用这些未解除劳动合同再入职的劳动者时他们需要负哪些责任呢? 一、第九十一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