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一、串通投标罪可否犯罪未遂?

串通投标罪可以是犯罪未遂,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

二、串通招标的行为有哪些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实施下列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一)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者,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改报价;

(二)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三)投标者与招标者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

(四)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时以此决定取舍;

(五)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串通投标罪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和二百三十一条分别规定本罪的处罚方式: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单位犯本罪的处罚: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现在刑法对于犯罪行为规定的是非常清楚的,比如说犯罪所产生的不同后果都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对于串通投标的具体行为表现形式也在刑法当中有所列举,如果该结果没有发生,那么将会成立犯罪未遂,对自然人的处罚力度也会减轻。

·我国被行政拘留单位怎么处分?
      我国被行政拘留单位怎么处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一般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单位是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我国法律目前还有四十余种犯罪行为是会被执行死刑的,一般来说,被执行死刑的犯罪人员犯下的罪行都比较恶劣,对社会也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在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了注射与枪决,那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中国死刑执行方式...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有哪些,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有些时候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是拘传,而有的时候却又是进行传唤。虽然拘传和传唤只有一词之差,但这让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甚至还有人为这二者是一回事的。那究竟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是什么 依照《中华人民...


·假释不适用于的犯罪有哪些
      一、假释不适用于的犯罪有哪些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


·刑诉法第72条73条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发现并取得了犯罪证据,对犯罪事实认定清晰,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但在逮捕之后,由于有些犯罪嫌疑人存在身体疾病原因、或出于特定时期阶段,不便于羁押的,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那么,刑诉法第72条73条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一、刑诉法...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能判缓刑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这是因为未成年人他们日后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大的,所以必须要对他们进行教育。当然,未成年犯罪也是需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能判缓刑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能判缓刑吗? 未成...


·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一、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 1、在刑侦过程中,公安干警和犯罪分子搏斗属于正常执法,不属于违法行为,更不属于犯罪行为。 2、现在说我们普通百姓,在自己被犯...


·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对象,其实也就是指此罪侵犯的对象。《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罪名侵犯的对象都是不同的,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是什么吗?而要是经过认定,确认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话,此时又该怎么进行处罚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是什么信用卡诈...


·侵犯商业秘密最量刑是怎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最量刑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


·死刑判决如何适用
      死刑判决怎么适用:(1)从总则规定来看,第一,刑法第48条明文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适用死刑时,必须综合评价所有情节,判断犯罪人的罪行是否极其严重。第二,总则规定了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在适用死刑时,不能只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而应适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2)...


·介绍卖淫罪如何判刑处罚
      介绍卖淫罪如何判刑处罚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