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已经屡见不鲜,几乎每分每秒都在发生。假设现在有个人现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了,然后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又发生了医疗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看看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
先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侵权和医疗侵权是两次侵权,既不同于共同侵权,也不同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间接结合,而是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损益相抵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受害人遭受的损失而不是为了减轻加害人本应承担的责任,在两个不同性质的侵权行为并存的情况下,某一次侵权的受益与另一次侵权的受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就应该优先适用法律规则,根据举证责任的承担,由医院就各种赔偿费用的具体构成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应承担不利后果,以更好的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二、损益相抵原则
(一)什么是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又称之为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即违约方仅就其差额部分进行赔偿。
(二)损益相抵原则构成要件
1、违约损害赔偿之债已经成立。是适用损益相抵的前提性要件,即只有构成违约损害赔偿之债时,才有必要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尚未构成损害赔偿之债的一些所得利益,自然就不构成损益相抵,而损益相抵恰恰是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因素。
2、违约行为造成损害和收益,也即违约行为不但给受害方造成了损害,而且还为受害方带来了收益,损害和收益同一违约行为的不同结果,违约行为与损害和收益都具有因果关系。如果赔偿权利人没有因为受损害而受有利益,义务人便无主张损益相抵的余地。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主要是判断是否适用损益相抵原则。而这一原则的适用前提是分辨清楚多因一果、一因一果和多因多果,即判断先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二者之间和受害人的损失之间到底是一因一果、多因多果还是多因多果的关系。如果您想了解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要什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要什么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


·不服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不只是人会受到损伤,车辆也会受到损害,也需要修理,也会产生费用,车辆受到巨大撞击的,即使修理也可能会贬值。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确定损失大小。但是,当事人最后不服车辆损失鉴定怎么办?另外,另一方当事人对车辆损失鉴定不服怎么办?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2、交强险死亡伤残费赔偿范围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


·租户欠房租不给怎么处理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
      租户欠房租不给怎么处理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


·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如何计算?
      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如何计算?保险从业人员车祸误工费应当是按照平时的工资乘以误工的时间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所述。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一、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


·交易所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交易所上市条件是什么? 交易所上市条件是: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主张丧葬费么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主张丧葬费么 丧葬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主张,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因为各个省份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在哪里起诉会影响到赔偿数额。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若是死亡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骑自行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怎么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