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上下班自摔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自摔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所以是能够构成工伤的,最后一种情形,行人被助力车、行人撞到的能否认定工伤呢,助力车由于不是机动车,所以跟行人的性质基本是一样的,就看谁的责任大一点。二、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因此,就需要能够有区别的对待处理。不能一味的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开除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员工自己同意的,要是员工不同意的话,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的,除非是员工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的,那么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如何的。二、其他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 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一个完整的工程能够面世的话,那么不仅仅建筑方在修建过程当中付出了比较大的心血,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是如此。因为工程在开发之初也是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的,因此如果工程质量不太合格的话,肯定对双方来说都是有损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工程质量赔偿标准...


·劳务派遣合同2年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
      劳务派遣合同2年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时候可以诉请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考虑好后,确要辞职,请将辞职申请提前三十日递交给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办公室(留好公司收到的证据),在公司收到您的申请30日后,若公司没有批准,也可以走人;在30日...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事故装病的误工费用是不需要进行支付的,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该谁承担 1、由肇事方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二...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作为劳动保障协理员是需要进行资格考试的,并且熟悉相关规章制度,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陕西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呢?我们给你做了一些整理。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协理员 1、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辖区...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包括哪些资料?
      工程建筑一直都是工业的基础,也是一大民生问题,随着农村人口往城市迁移,房屋的建筑工程也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工程就是水利工程了当一个工程完成以后,下一个阶段就到了验收阶段,所有的工程都需要经过验收,才可以正式完工。那么水力工程的验收是如何进行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发生工伤申报工伤由谁提出申请?
      现如今有很多人都是从事高危工作行业,而从事这类行业的人很可能会发生工商申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一定要马上提出工伤申报,但是发生工伤后申报工伤由谁提出申请,是个人还是用人单位或者是所在工会组织?下面由本站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