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在线咨询 >一、土方开挖有哪些

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一、土方开挖有哪些原则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综合考虑土方量、土方运距、土方施工顺序、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土方平衡,合理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合理确定土方机械的作业线路、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弃土地点等。并结合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场地条件、基坑平面尺寸、开挖深度、支护形式等情况确定开挖的方法和顺序,编制施工方案。
2、基坑开挖期间若周边影响范围内存在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爆破等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互之间的施工顺序和方法,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3、机械挖土时,坑底以上200mm~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采用人工修坡的方式。
4、基坑开挖应进行全过程监测,应采用信息化施工和动态控制方法,根据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数据,适时调整基坑开挖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
5、土方工程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防滑的技术措施。
6、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0.5m。
7、基坑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控制在3m以内,并应配合支护结构的设置和施工的要求,临近基坑边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
8、设有内支撑的基坑开挖应遵循“先撑后挖、限时支撑”的原则,减小基坑无支撑暴露的时间和空间。
9、面积较大的基坑可根据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支撑布置形式等因素,采用盆式开挖、岛式开挖等方式施工,并结合开挖方式及时形成支撑或基础底板。
二、土方开挖的安全措施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高边坡的安全距离。
(6)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土方工程开挖前要关注到土方量、土方运距、土方施工顺序、地质条件等内容,还要关注到施工的流程和对环境的影响。土方工程开挖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在上文中相信我们已经为你们做出了简单介绍。

·劳动合同法第3条内容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条内容具体是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在劳...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怎么确定?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生产经营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对于尚未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的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属行政区域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开发区人社部门积极予以配合。社会保险行...


·一、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一、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


·对于在疫情期间能辞退员工吗?
      对于在疫情期间能辞退员工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二、法律法规: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


·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哪些费用?
      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工伤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经过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后,如果受伤程度较严重,导致身体出现残缺受损、对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工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么,盐城市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费用由哪些呢? 一、医...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二、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是否要进行申请就要看所给的补偿金是多少。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一)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


·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俗话说职场如战场,有的时候我们会遇到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或是因为我们本身有过错,又或者是职场倾轧我们没有任何问题等等。不管我们本身有没有过错,或许都会面临这种情况,显然我们无法左右公司的决定,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那就是申请赔偿。并不是所有的情...


·庭前准备阶段工作有哪些?
      一、庭前准备阶段工作有哪些?(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送达同级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3)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开庭30日以前送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依法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看来,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即便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首先提出,至关重要。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


·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地址在哪?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当劳动者因公受到伤害时,国家有义务进行相应赔偿。受到的伤害是否因公导致成为工伤的重要衡量标准,因而,需要对劳动者的伤害进行专业的鉴定。工伤鉴定不是谁都可以做的,以上海为例,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就有专门的单位负责,以下是具体的地址。 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