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上是按注册资本划分企业大小的吗

法律上是按注册资本划分企业大小的吗?不是,企业规模不是注册资本而是企业形成的总资产,一般会大于注册资本。大、中、小型公司的区分标准是其销售资产、从业人员等。一般500人以下的公司都是小公司,中型公司为5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公司为大型公司。至于注册资本的多少,其实与公司大小没有太大关系,关键要看所从事的业务有多大规模,还有,公司占用非自有资本的能力如何。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二、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新规定是什么?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其实久经商场的这些人员,一定不会以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去判定企业的能力,有些企业的注册资本虽然不算是特别的多,但企业所涉及到的业务范围,包括企业实际的运营能力都特别的强。在寻找合作伙伴的过程当中,一定不能单纯的只看企业的注册成本。


·企业偷漏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企业偷漏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企业偷税漏税,也应当对参与的股东追究法律责任,公司偷税漏税如果股东不知情就没有关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两者之间本质的区别。2、承担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缴纳税种: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缴纳个人所得...


·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和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违约金上限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 为适应中国济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最新形势,探索企业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新模式,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作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一、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二、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


·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的审查要求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的审查要求是什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2、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有3年以上国内保险或者法律从业经验; 4、过去2年内未因执业行为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5、未受过刑事处...


·怀孕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怀孕被辞退的解决办法: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的时候。2、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吗?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吗? 一、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总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分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第二步,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公司并非是分阶段给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