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所谓“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醉酒驾驶是指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凡是开车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碰到交警设卡查酒驾,交警一般会先跟你说话,闻闻是否有酒 气,然后要求你下车“吹气”,也就是用酒精测试仪做简易检测,如果酒精值在80mg/100ml以上,就达到醉酒标准。一旦怀疑醉驾,民警会强制抽血,交由有资格的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做血液内的酒精测定。问题随即而来,醉酒总是有时段限制的,睡一觉或者蒸个桑拿, 血液内的酒精浓度就减少或者没了。到那时当事人提出异议,甚至到了庭审阶段,提出对证据的质疑,怎么办?据了解,在抽血时,警方一般会准备四份血清, 除现场检测的样品外,还要在冰箱里备份,以备当事人提出另找机构鉴定。警方介绍,血液检测确定醉驾后,警方将启动刑事立案程序,先对醉驾司机刑拘,然后移送检察院,提请批捕并公诉。
二、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不管有无交通肇事,醉驾都是犯罪
跟以前罚款扣证不同,此次醉驾入罪,要接受刑事处罚。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会对一个人的一生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他告诉记者,一时兴起的醉酒开车,那是相当麻烦。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意味着,普通公务员甚至是各级官员,如果因醉驾被判拘役,就必须开除公职。而公务员招考规定中也有明确条文,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 得报考。不仅公务员,包括律师、公证员等职业,一旦受到刑事处罚,都会被吊销执业证书。对于个人来说,这几乎影响一生。首先给您介绍的是关于醉酒之后驾驶机动车的最新规定,就是凡是被交警认为有可能会存在醉驾行为的都会被要求进行验血。其次就是不论自己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只要是醉酒驾驶,那么就是刑事犯罪。


·2020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2020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应出具证明材料。2、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


·一、贷款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贷款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般是不可以的,按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公告,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商品...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当事...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


·2023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
      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 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 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诉时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诉时间是什么?(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走就行,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对方就交通事故纠纷拖延着不处理,这就会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生活。那么对方交通事故纠纷不处理,我们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帮您分析分析。 一、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是指驾驶机动车的人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而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可想而知,这的行为是多么危险的,实践中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此时交强险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是全责吗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是全责吗?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三)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