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劳动争议纠纷律师办案心得有哪些?
顾名思义,劳动争议纠纷律师主要处理具有劳动争议的相关案件。这类案件具有标的额不大,但是相关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所以在处理的过程中难度很大。同时这种案件不仅涉及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还涉及到相关的行政、部门法规和规章等。所以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总结以下几点办案心得。
一、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其工资。(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就属于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该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支付给劳动者。因此,在劳动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不管当初约定发放工资的具体日期为哪天,用人单位都应该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还有一种普遍情况是,很多单位都有季度奖、年终奖,做销售的有销售提成,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这部分一般都在年末发放。如果劳动者在中途辞职或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就以时间不到得不到这部分收入为由,拒绝发放给劳动者。
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的企业要求职工周六也照常上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属于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职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法律关系简单,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举证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因为考勤记录一般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劳动者很难举证,我所代理的很多案件,劳动者唯一能举证的证据就是证人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这一条,要求仲裁庭责令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记录,如果拒不提供的,应该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很多用人单位不讲诚信,干脆伪造考勤记录,给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因此在这里提醒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前,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对于用人单位伪造的考勤记录,一定要仔细甄别,找出矛盾之处,从而赢得仲裁的胜利。
三、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由于劳动合同法是 2008年1月1日生效,因此要求双倍工资只能从2008年开始算,2008年以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也就是说比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6个月,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只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5 个月的双倍工资,而不是6个月的。
四、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赔偿金:
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以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或者支付加班费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的,仲裁只支持2008年以后的部分,也就是按劳动者2008年以后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20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不予补偿。
五、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由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私下约定的放弃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约定无效,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这里,要特别告诉劳动者的是,虽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不能要求企业直接将保险费用支付给员工个人。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与社保有关的纠纷都不能仲裁,如果企业未能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没有办法享受社保待遇发生纠纷,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这只是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的劳动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个例,不过不论是劳动者要求加工资还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的补偿金,这些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金钱利益的案件都不可能仅仅通过一两部法案来解决,这就需要律师不断的总结和积累。
·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相信我们您只要是学习过科学文化知识,对于一些概念问题都能够做出字面意义上的理解,虽然理解的可能不太准确,但是大致意思一定能够把握住。很多人都了解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但是对于其字面意识上的概念不会表达。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问题。
一、...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在企业与员工发生了劳动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时,当事人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会员对争议进行处理裁决。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会被仲裁机构受理,那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
·工资拿不到怎么起诉
一般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未经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劳动者以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劳动合同法...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应该是指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应该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向其提出申请后,社保局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1、先到(市)县、区劳...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是不仅是一个高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是不仅是一个高薪行业,同时也是一个安全事故发生比较频繁的行业。所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那么,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
甲方:_____...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工程建立质量标准是检验一项工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且常规合理的首要条件。在如今众多的建设项目中,很多建设工程的成品在使用中出现了差错,轻则项目重新实施,重则造成人员自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所以合理的工程质量建立标准应该是每一个负责人需要重视...
·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
一些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管理不当,导致工人被砸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工人经过工伤鉴定后,会拿到工伤认定书,里面会明确工伤等级,目前我国对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重点讲一讲。
一、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
1、医疗...
·工资5000裁员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工资5000裁员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工资5000裁员补偿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