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在生活中,如果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又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债权转让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转让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如果在新的合伙人加盟前告知其具体合作事项的当前情况(比如负债等)后,合伙人仍表示愿意“有难同当”,坚持入伙。

就结成法律上的合伙人,受法律的约束。我国法律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所以在了解内情的情况下自愿入伙者,必须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

以上就为您解决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通过了解债权债务转让的风险防护措施,可以让您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之,在债权人转让权利时,需要注意的是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视为无效。

·邮政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邮政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邮政银行贷款所需材料 一、基础资料 贷款申请表; 身份证(包括配偶)复印件; 户口薄复印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个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明(包括我行认可的工资单、税单、纳税证明等);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


·债权人如何举证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债权人如何举证夫妻双方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欠钱法院规定时间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规定时间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规定时间不还可以判决还款,然后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举证责任是...


·投标保证金溢缴款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溢缴款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溢缴款 所谓溢缴款是指信用卡客户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账户内的资金,取出溢缴款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该笔款项可增加信用卡的可用额度,或直接用于消费还款。如果信用卡内有溢缴款,则先扣溢缴款,再扣信用额度,溢缴款大于消费金额,则不会形成...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


·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多久?怎么办理?
      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多久?怎么办理?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目前,存单质押贷款因为其门槛低,利率低等特点获得了众多朋友的青睐。很多朋友选择存单质押贷款后因为急需周转资金会想要知道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多久以及具体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我们在已经签订了合同时候,并不是能把所有的意外都考虑到,所以就产生了不可抗力的条款;例如受政府封禁政策的影响或自然灾害等,我们更加希望签订过的合同有不可抗力的条款。那么,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一)...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在今年的上半年,有不少地区加入拆迁大军之中,为了能使拆迁有序的开展,出台相关的补偿政策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毕竟拆迁补偿事关各位拆迁户们的切身利益,那么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徽明光农村...


·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
      挪用公款的行为法律中规定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实施,其实从实际情况来看,也只有他们才有权利对公款进行挪用了。当然,这样的行为,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那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多少钱可以立案《关于人...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一、借款时是否要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 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