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执罪羁押后多久开庭?
在我们国家,如果对于法院的一些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不服的话是可以有相应的救济途径的,但是并不能够拒不履行这些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因为如果不履行的话先会构成拒执罪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执罪羁押后多久开庭?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拒执罪羁押后多久开庭?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的,公安机关不参与审查。法院按照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期限办理,一般为二到四个月办结,特殊情况相对延长。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拒不执行构成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们国家关于拒执罪羁押之后,具体多久开庭,并没有着明确的规定。其次就是法院进行审理案件的时候有审理期限的规定,这个规定实际上就是约束了上述问题。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
·在侦查阶段是否能构成妨碍作证罪?
在侦查阶段是否能构成妨碍作证罪?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一、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具体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一)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
1、标题:仲裁申诉书。
2、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
3、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
·挪用维修基金是刑事犯罪吗?
挪用维修基金是刑事犯罪吗?
一、挪用维修基金是刑事犯罪吗?
挪用房屋维修基金达到一定额度,不归还被挪用资金的,挪用者会构成刑事犯罪,按挪用资金罪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怎么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前对于这个罪名,别说是一般的老百姓了,在以往对于打击犯罪分子的公安而言,也是不太清楚的。归根到底,很少很少会用到这个罪名,即使是在这种大数据、信息横流的时代里。怎么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罪名类似于侵犯隐私,但又有点不一样的地方,可以说是对个人隐私的特别保护。因为,它的范围...
·刑事诉讼中关于近亲属的范围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中关于近亲属的范围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
·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您对诈骗都不会很陌生,现在社会上的诈骗手段是比较多的,比如说信用卡诈骗,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等。近些年,随着网络技术额发展,网络诈骗迅速的发展起来,很多人在网络上不经意的就受到诈骗,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一、网络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关于经济犯罪案...
·应该如何对刑讯逼供认定?
应该如何对刑讯逼供认定?
一、刑讯逼供认定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
·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电信诈骗的问题常常可以在电视媒体中看到,不知道是加害者的聪明或是计划的周密还是受害者的贪婪,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在电信诈骗当中。其实电信诈骗只是诈骗罪中很小的一部分,诈骗有很多类型,那么国家对于诈骗罪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
·如何确定虚假诉讼罪管辖
虚假诉讼一般是指行为人的民事诉讼中有相应的虚假行为,影响案件的判决。自刑法修正案九开始,这样的行为在我国就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我国该如何确定虚假诉讼罪的管辖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如何确定虚假诉讼罪管辖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
·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强奸罪犯罪
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强奸罪犯罪
一、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强奸罪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